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24、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25、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购买服务)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6、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18、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22个股室:办公室(事务中心)、政工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股、网络市场监督管理股、科技信息化股、广告监督管理股、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股、质量标准及计量综合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公室(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知识产权保护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岳阳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办公室)、岳阳楼区非公党建办公室(岳阳楼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岳阳楼区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督查室;2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为:东茅岭市场监管所、五里牌市场监管所、站前路市场监管所、三眼桥市场监管所、王家河市场监管所、奇家岭市场监管所、金鹗山市场监管所、岳阳楼市场监管所、望岳路市场监管所、吕仙亭市场监管所、洛王市场监管所、枫桥湖市场监管所、郭镇市场监管所、城陵矶市场监管所、梅溪市场监管所、通海路市场监管所、金凤桥市场监管所、西塘市场监管所、康王市场监管所、木里港市场监管所;2个社团组织:岳阳市岳阳楼区消费者委员会、岳阳市岳阳楼区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2、人员构成: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13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7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现有人数388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127人,在职事业人员5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02人。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本单位无下属单位,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仅包括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03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35.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部门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政府性基金预算)、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9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均为空。收入较去年减少1256.89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执法人员上收,导致相关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03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6.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4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5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17.8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3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执法人员上收,导致相关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减少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03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6.02万元,占72.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58万元,占20.18%;卫生健康支出104.40万元,占2.59%;住房保障支出200.42万元,占4.9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78.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45.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33.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5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7.00万元,其中:编外用工人员经费85.00万元,主要用于编外用工人员工资社保等方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方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215.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7(政府性基金预算)均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3.00万元,比上一年减少151.20万元,降低31.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7.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7.00万元。与上年度金额一致,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实际情况安排。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6.51万元,其中工程类0.00万元,货物类158.51万元,服务类388.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合计2610.8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小计1481.34万元;设备原值小计989.38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原值小计0.00万元;图书档案原值小计0.0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小计140.09万元。本部门无形资产原值合计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9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
2025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3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8.42万元,项目支出357.00万元,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表21-22。2025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