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1、项目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参政议政,发挥民主监督。
2、加强工商联组织建设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党建工作。
3、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
4、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现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编制7人;离退休6人。机关设置2个股室:办公室和经济联络股; 下属二级机构1个(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三)预算单位构成
岳阳楼区工商业联合会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仅包含本单位本级。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收入较去年增加10.23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承担的工作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02万元,占73.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7万元,占18.59%;卫生健康支出3.84万元,占2.67%;住房保障支出7.37万元,占5.1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退休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2.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5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0万元,其中:运转经费专项补助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业务工作,按项目计划进行组织会员外出学习考察、招商引资、企业帮扶、经济服务、召开工商联会议等有关业务工作经费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50万元,原因是经费设置更合理。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0万元,其中工程类0.00万元,货物类5.90万元,服务类6.7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合计28.3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小计0.00万元;通用设备原值小计19.07万元;专用设备原值小计0.0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原值小计0.00万元;图书档案原值小计0.0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小计9.29万元。本单位无形资产原值合计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度本部门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9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纳入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的金额为14.00万元,其中,运转经费专项补助支出8.00万元。2024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