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郭镇乡光伏发电工程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书
湘恒兴专审字(2019)第103号
湖南恒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二〇一九年九月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岳阳楼区郭镇乡光伏扶贫发电工程
项目单位: 岳阳楼区郭镇乡麻布村、磨刀村
主管部门: 岳阳楼区郭镇乡政府
评价方式: 部门(单位)重点绩效评价
评价机构: 湖南恒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日期:二0一九年九月
岳阳市云溪区(制)
目录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1
一、项目概况.................................................... 2
(一)项目背景.................................................... 2
(二) 项目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 2
(三) 项目组织管理及实施情况..................................... 3
(四)项目资金情况................................................ 3
二、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5
(一) 总体目标................................................... 5
(二) 具体目标及完成情况分析..................................... 5
(三) 项目质量完成情况........................................... 5
(四) 项目完成时效............................................... 6
(五) 预算成本控制............................................... 6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6
(一) 绩效评价的目的............................................. 6
(二) 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原则、依据............................. 6
(三) 指标体系及标准、评价方法................................... 7
(四) 绩效评价工作实施过程....................................... 7
四、项目结论及主要绩效.......................................... 7
(一)项目结论.................................................... 7
(二)项目主要绩效分析............................................ 8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0
(一) 存在问题.................................................. 10
(二)建议....................................................... 11
六、绩效评价说明............................................... 11
附件:......................................................... 11
湖南恒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HUNAN HENGXING UNITED C.P.A OFFICE
湘恒兴专审字(2019)第103号
岳阳楼区郭镇乡光伏扶贫发电工程专项资金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岳阳楼区财政局:
我事务所接受岳阳楼区财政局委托,对岳阳楼区郭镇乡政府(以下简称:区财政局)组织实施的光伏扶贫发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预算支出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岳阳楼区郭镇乡政府应当对其所提供的与绩效评价相关的财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我事务所的责任是对这些项目资料发表评价意见。我所的评价工作是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岳阳市楼区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及岳阳楼区财政局委托要求进行的。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了工作方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经过合规性检查、数据采集、访谈、问卷调查等必要的评价程序,采用绩效分析和统计方法,在梳理、分析评价数据、资料基础上,形成本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工作业已结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光伏扶贫是创新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当前推进农村扶贫开发、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及湖南省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推进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发改能源〔2017〕34l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加快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岳阳楼区政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土地利用规划、贫困村、贫困户规模与分布、交通运输条件、能源资源和电源结构等基本条件,经研究决定采取以村级电站方式,开展2018年光伏扶贫工程,将具备光伏建设条件的郭镇乡磨刀村和麻布村纳入光伏扶贫计划,加快实现贫困村脱贫目标。
(二)项目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岳阳楼区郭镇乡麻布村占地4.5平方公里,人口1577人,2014年7月经岳阳市岳阳楼区扶贫办报岳阳楼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确认为贫困村,全村有10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2)磨刀村地处楼区西南边,与岳阳县麻塘镇接壤,为纯农业村。辖区面积3.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120亩。辖13个村民小组,村民1720人。支村两委6人,党员60人。2014年在册贫困户75户,231人, 2018年至2019年磨刀村巩固提升贫困户41户128人.
2.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为郭镇乡麻布村、磨刀村,通过光伏扶贫实现增收贫
困村2个,建村级电站2个,建设规划共120KW,计划总投资94万元。
项目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项目牵头单位为岳阳楼区发改局、区扶贫办;郭镇乡政府、麻布村村委会、磨刀村村委会与电网企业(湖南保利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域电力能源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实施。
(三)项目组织管理及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管理及分工情况
按照“省负总责、市区抓落实、乡村负主体责任”的原则,区发改局牵头落实计划申报、项目备案、验收评估等工作;区扶贫办牵头落实帮扶对象、项目甄别、资金筹措、目录审核、收益分配等工作;电网企业负责落实并网接入、电量消纳、电费结算等工作,郭镇乡负责电站运行监督管理工作、村负责电站运行维护管理等日常工作。
2.项目实施情况:
郭镇乡麻布村光伏扶贫电站于2018年3月完成项目选址,4月完成财政评审及项目设计,6月16日完成项目建设,6月28日完成项目验收,7月19日正式并网发电,12月重新由第三方验收通过。
郭镇乡磨刀村建设工期为2018年5月20日-2018年6月30日,完成光伏组件安装、光伏基础及支架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等并网发电。
(四)项目资金情况
1、财政预算及预算到帐情况
(1)预算情况
郭镇乡麻布村、磨刀村光伏扶贫发电工程项目预算批复专项扶贫资金各47万元,共9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84万元、省级预算10万元。
(2)资金到帐情况
共计到帐金额94万元,其中:2018年4月20日中央扶贫发展资金到帐82万元,2018年7月22日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到帐1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项目名称 |
到帐金额(万元) |
中央、省级资金到账时间 |
资金拨款时间 |
预算文号 |
资金来源 |
麻布村60KW光伏扶贫发电工程 |
42 |
2018年4月20日 |
2018年6月8日 |
岳财预[2018]4号 |
中央扶贫发展资金 |
磨刀村60KW光伏扶贫发电工程 |
42 |
2018年4月20日 |
2018年6月8日 |
岳财预[2018]4号 |
中央扶贫发展资金 |
麻布村60KW光伏扶贫发电工程 |
5 |
2018年7月22日 |
2018年7月31日 |
岳财预[2018]47号 |
省级财政扶贫资金 |
磨刀村60KW光伏扶贫发电工程 |
5 |
2018年7月22日 |
2018年7月31日 |
岳财预[2018]47号 |
省级财政扶贫资金 |
合计 |
94 |
2.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根据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楼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结论,共审定工程造价83.43万元,其中:楼区财政评审中心《关于磨刀村60K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工程结算评审结论》审定工程造价(实际支出)41.72万元,麻布村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实际支出41.70元。
3.预算结余情况:楼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结论,审定工程造价83.43万元,预算结余共计10.58万元,其中麻布村项目结余5.3万元,磨刀村项目结余5.28万元,两项目结余已退回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帐户。
4.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管理、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成立了岳阳楼区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岳阳楼区制定的《岳阳楼区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岳阳楼区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细则》《岳阳楼区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方案》,《岳阳楼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专业维修手册》《岳阳楼区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方案》进行项目管理、运营及利益分配。
资金管理情况:按照《岳阳楼区2018年中央拨付主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方案》(岳楼扶发[2018]1号)(岳楼扶发[2018]3号)及《岳阳楼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把控,专项资金拨付审批实行领导层层审核把关。保证资金高效运行。实行专帐核算,财务记帐凭证附件齐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筹措方式,大力推进光伏扶贫,充分利用村集体荒山、荒坡、空地、水面、滩涂等资源,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长久增收渠道,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确保实现贫困户整体脱贫和贫困村精准脱贫。
(二)具体目标及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2018年度光伏扶贫发电工程项目预算制定以下具体目标及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具体目标:
2018年计划完成郭镇乡麻布村建光伏扶贫电站2个,项目装机容量60KW,包括鑫日普XRP270P光伏组件233块,华为SUN2000-30KTL逆变器2台,源润达光管1.3吨,上海玖开PV1-F1*4MM2电缆2050米。
2018年计划完成在郭镇乡磨刀村新建60K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装机容量60KW,包括鑫日普XRP270P光伏组件226块,华为SUN2000-30KTL逆变器2台。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郭镇乡麻布村于2018年4月19日开工建设,6月16日完成了光伏组件安装、光伏基础及支架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6月28日通过验收,7月19日正式并网发电,总发电量2.73(万千瓦时)。完成率100%。
郭镇乡磨刀村于2017年12月15日开工,2017年12月30日完成光伏组件安装、光伏基础及支架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等并网发电,总发电量6.34(万千瓦时)。完成率100%。
(三)项目质量完成情况
郭镇乡麻布村、磨刀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均通过第三方验收,质量合格,项目建设期间未出现安全事故、违规违纪情况、负面新闻。
(五)项目完成时效
按时完成光伏扶贫发电工程项目。
(六)预算成本控制
专项资金预算总计94万元,实际支出83.43元,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了解该项目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工作实施情况,检验项目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二)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原则、依据
1.绩效评价原则
(1)聚焦精准、突出成效;
(2)科学规范、公正公开;
(3)分类分级、权责统一;
(4)强化监督、适当奖励。
2.项目评价的依据
(1)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
(2)《湖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的通知》(湘财农(2017)83号
(3)《岳阳楼区2018年中央拨付主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方案》岳楼扶发[2018]1号、岳楼扶发[2018]3号
(4)《岳阳楼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5)资金拨付文件及相关资料;
(6)其他相关资料
(三)指标体系及标准、评价方法
1. 绩效指标体系及标准
本次自评指标体系及标准主要参照了《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中附件《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调整及细化。具体见《郭镇乡光伏扶贫发电工程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体系》(附件1)。
2.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按照逻辑分析法和公众评判审计等方法,评价项目资金投入、资金下达、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及主要评价机制创新和违规、违规情况等五部分内容,体现财政资金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社会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
(四)绩效评价工作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 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及区财政局委托协议,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充分了解2018年项目实施工作重点、计划及完成情况,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18年度本项目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执行及项目资金到帐及支出情况,调查小组查阅项目预算批复、结算评审结论、到帐情况、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公告及公示照片。
3.分析评价: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评分表进行评分,形成自评报告初稿及附表报送区财政局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正式自评报告。
四、项目结论及主要绩效
(一)项目结论
绩效评价组认为:本项目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使用、效果达到预期目标及效果。
资金下达及时,资金到位率100%,拨付项目资金结余及时返还财政;扶贫资金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对扶贫信息进行了公开和公告;各种扶贫项目数据报送及时;项目完成情况较好。通过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纪委、区审计局等单位人员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及群众监督,未发现任何违纪违规违法情况及重大涉贫负面舆情。但在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个别小额资金拨付时间效率方面、电站运营管理不到位有待改进。通过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得分89分,项目“合格”。其中:
1、资金投入总分8分, 得分8分, 扣分0分
2、资金下达总分15分, 得分13分,扣分2分
3、资金监管总分35分, 得分32分,扣分3分
4、资金使用成效总分42分,得分36分,扣分6分
5、加减分指标:无
具体见《郭镇乡光伏扶贫发电工程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二)项目主要绩效分析
1、区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推动光伏扶贫。
在市、区政府的高位推动下,2018年度我乡已完成了麻布村60KW光伏扶贫发电工程项目及磨刀村60KW光伏扶贫发电工程项目。光伏发电工程充分利用了麻布村、磨刀村村集体荒山、荒坡、空地、水面、滩涂等资源,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长久增收渠道,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的步伐,确保实现贫困户集体脱贫和贫困村精准脱贫。项目的完成,推进了本区的创新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确脱贫方式的有效途径,显著提升精准扶贫效果。
2. 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发改局、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林水务局、国网岳阳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区光伏扶贫领导小组,统筹光伏扶贫工程项目的实施及推行工作。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发改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光伏指标的争取,项目建设调度,协调项目备案以及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推进工作;区扶贫办负责光伏扶贫政策资金争取,选择贫困村统筹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到村集体,做好扶贫资金安排;区财政部门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参与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负责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区工信局负责协调国网岳阳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运行电量消纳方案,确保项目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并负责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发电,电费结算工作等;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林水务局分别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用地,林地使用等问题;郭镇乡对本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负总责,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配合检查验收等;区直帮扶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扶贫工作意见要求,进村入户,支持帮扶村贫困户光伏项目。
3.管理制度较齐全,建立了长效运营体系及监管机制。
制定《岳阳楼区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投资主体及资本金来源、运行维护主体、收益分配、实施步骤、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制定了《岳阳楼区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明确运行运营管理,收益分配及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岳阳楼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办法》,明确了收益分配方案,明确了光伏扶贫电站不参与竞价,执行国家制定的光伏扶贫价格政策。区发改局优先把光伏扶贫电站纳入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积极协调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与使用管理按《岳阳楼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办法》规定,除电站运行成本外的收益,在每年2月份之前由光伏电站所在村提出收益分配使用方案进行,郭镇乡对方案进行审核,报区扶贫办审定同意后使用并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4.因地制宜确定光伏扶贫模式,为村民谋求了最大的效益。
截止2019年4月,岳阳楼区郭镇乡麻布村光伏扶贫电站共计发电4万6千度多电,已结算电费用于2018年底发放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500,剩余收入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贫困村长期受益。郭镇乡麻布村、磨刀村极大的发挥了本地优势,结合了本地特色,不仅发展了经济,而且还最大限度的保护了生态环境,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经济的要求,为村民谋求了最大的效益。项目建成后村民满意度高,通过该项目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改善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活,增加了收入,为郭镇乡整体扶贫政策添砖加瓦,使环境生态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改善了郭镇乡麻布村与磨刀村落后的面貌,确保扶贫资金惠及贫困乡村及贫困人口。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置质量有待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设置不具体、未细化,其目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有待加强。
2.个别项目小额资金拨付时间效率有待加强。岳财预[2018]4号中央扶贫发展资金84万元,到帐时间是2018年4月20日,实际拨付实施单位的时间为2018年6月8日略晚于规定的资金下达时间(30天)。原因:财政支付系统升级,多次支付未成功,影响资金下达效率。
3.电站运营管理不到位。在电站现场管理中,组件上面均有较厚积灰,维护电站维护不到位,影响电站收益。
(二)建议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管理知识培训,制订较为科学、合理绩效目标。
2.按要求时间要求拨付资金。收到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后及时拨付至实施单位,保证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时效性。
3.加强项目运营后续管理。加强电站的后期清扫、运维管理,对运维人员有针对性地培训,结合实际情况,调研考察是否建立电站监管平台,做到市里统筹管理,精细化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利用平台对发电量在平均线以下的电站重点介入,确保每个电站做到发电量最大化。
六、绩效评价说明
1、本报告数据仅根据贵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原始单证、清单数据及内容进行的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意见和观点是在审计时点数的基础上出具的,不应视作包含绩效评价期间所有业务发生的保证。
2、本报告仅供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2018年度楼区财政局对郭镇乡光伏扶贫发电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所用,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以上因使用不当造成任何后果与本报告执业注册会计师及本事务所无关。
附件:
1、《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郭镇乡光伏扶贫发电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郭镇乡光伏扶贫发电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3、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湖南恒兴联合 中国注册会计师:黎红玫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岳斌
湖南.岳阳 二0一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