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20 16 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编码 20404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7 年 4 月 28 日
岳阳楼区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张金 |
联络电话 |
8302033 |
|||||||||||||
人员编制 |
107 |
实有人数 |
104 |
|||||||||||||
职能职责概述 |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
|||||||||||||||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
任务1: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败要求,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 任务2:推进平安楼区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参与“五打五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侵财性犯罪、毒品犯罪、赌博和“地下六合彩”犯罪、暴恐犯罪,配合整治堵门、堵路、赌桥的“三堵”问题,整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整治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的“三强”问题。 任务3: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一是防止冤假错案。全面正确贯彻修改后刑诉法、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二是惩治司法腐败,对司法领域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三是加强对刑事执行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加强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行动。 |
|||||||||||||||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一、查办职务犯罪,优化发展环境。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切入点,2016年共计查处各类职务犯罪8件8人。 二、打击刑事犯罪,推进综合治理。始终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安全需求为导向,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楼区建设。2016年共批捕396件508人,起诉597件846人,办案规模基本与去年持平,无一错捕、错诉案件,办案准确率100%。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始终坚持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506.59 |
2340.43 |
166.16 |
|||||||||||||
1、局机关 |
2506.59 |
2340.43 |
166.16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506.59 |
1564.27 |
1417.35 |
146.92 |
942.32 |
|||||||||||
1、局机关 |
2506.59 |
1564.27 |
1417.35 |
146.92 |
942.32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54.34 |
15.21 |
39.13 |
|||||||||||||
1、局机关 |
54.34 |
15.21 |
39.13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558.29 |
1558.29 |
||||||||||||||
1、局机关 |
1558.29 |
1558.29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三公经费控制率≦100% 目标2: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 目标3:固定资产利用率等于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63.63%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 固定资产利用率等于100% |
|||||||||||||||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
质量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63.63%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100% |
100%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0 |
100% |
||||||||||||||
时效指标 |
专项资金到位率 |
全下达 |
完成 |
|||||||||||||
办案进度 |
及时审结 |
无超期 |
||||||||||||||
成本指标 |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 |
2506.59万 |
2506.59万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加强反腐力度 |
100% |
100% |
||||||||||||
经济效益 |
不涉及该项内容 |
|||||||||||||||
生态效益 |
不涉及该项内容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率 |
100% |
≥95%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5 |
|||||||||||||||
评价等次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许建华 |
检察长 |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
||||||||||||||
陈尧 |
副检察长 |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
||||||||||||||
孙小岳 |
行装科副科长 |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填报人(签名):张金 联系电话:8302033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岳楼财绩(2017)1号)精神,区检察院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成本;专项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提高资金绩效。经全面综合评价,区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95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当前我院共有21个内设机构,主要有办公室、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重案侦查大队、侦查监督室、公诉一科、公诉二科、未检科、案管中心、民事行政检察室、监所科、法警大队、控告申诉科、工会、行政装备科、职务犯罪预防科、监察室、法警大队、驻吕仙亭检察联络室、驻城陵矶检察联络室。2016年末,我院人员编制数为107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104人。年末退休人员24人。
2、主要工作职能。
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
(1)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
(3)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区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4)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6)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8)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9)对全院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查处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纪律教育、执法检查等活动,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10)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
(12)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
(13)负责检察机关党总支工作,老干部工作、妇联、工会及其它有关工作。
(14)做好上报下达,财务装备,信息反馈等工作。
(15)其它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016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省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工作水平,为推进“四化两型”提供司法保障。
按照这一总体思路,2016年我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积极落实改革部署,努力提升改革实效。四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五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六是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区检察院财务管理始终认真执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制度,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系统财务专项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执行。
2016年区检察院基本支出1564.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6.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5.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1.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8万元。支出主要用于检察机关的正常行政运行和基础建设支出。
基本支出中,“三公经费”支出54.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13万元。
三、资产管理情况
2016年底,区检察院固定资产1558.29万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21.25万元,主要是“检察涉密网络建设”、“两录设备”、“订卷室监控设备”等。区检察院严格按照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管理办法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配置和核销制度进行管理。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自侦部门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件5人,渎职犯罪案件3件3人。所立案件中正处级犯罪要案1人,20万以上大案3件3人;
2、侦监科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64件742人,批准逮捕396件508人;
3、公诉科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57件956人,提起公诉 597件846人。其中公诉一科受理380件509人,提起公诉342件467人;公诉二科受理176件223人,提起公诉177件220人;
4、未检科受理提起逮捕案件14件22人,批准逮捕11件19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01件224人,提起公诉78件159人;
5、控申科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0余人次,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7件次,成功处置化解涉检信访积案3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已顺利通过省院复检验收,即将迎来高检院复审复核;
6、检察联络室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和服务基层触角,认真做好送法上门、就地接访、法律咨询等工作,今年来发放检察宣传资料6000多份,收集掌握社情民意100余条,接待来访群众30余人次,协助调处矛盾纠纷20余件;
7、民行科加大对民事行政裁判不公和执行不力、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监督力度,办理民事诉讼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案件6件、出庭支持起诉1件,提请抗诉1件;
8、案件管理办公室全年共受案1200余件,共制作电子卷宗427件1074卷,均已上传至统一业务系统。认真开展律师接待和案件信息查询服务工作,接待律师77案103人;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104件,法律文书483份,办理律师网上预约查询案件8件;
9、法警大队共执行看管158天,执行传唤2人次,参与搜查1人次,执行逮捕4人次,执行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7人次,确保了自侦案件办案安全无事故。
10、预防科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5堂次。向市安监局、地方海事局、湖南岳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等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并督促整改。致力推进招投标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招投标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0余次。
(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院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预算配置
①在职人员控制率:2016年我院在职人员编制数107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104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7.2%。
②“三公经费”变动率: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5.4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5.4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2、预算执行、管理
①公用经费控制率:2016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327.76万元,实际支出公用经费1327.7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
②“三公经费”控制率: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85.4万元,实际支出数为54.3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63.63%。
③管理制度健全性。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我院制定了《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合法合规、较为完整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
④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除部分支出预算不足有调剂使用外,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⑤预决算信息公开性。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费开支情况不够均衡,存在月多月少的情况。
(二)资产管理方面: “两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三)办案经费开支较为笼统,对于单个案件的开支情况、统计、分析不细致。
六、改进措施
我院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探索中总结提升,在实践中规范完善,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绩效,进一步发挥检察工作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出更大贡献。
(一)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推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从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入手,借鉴其他部门在绩效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机关统一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其贯彻到预算申请、预算分配、项目实施和绩效考评的全过程。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绩效预算激励机制。在预算管理中,将绩效评价从事后评价向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过程等前置环节延伸,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
(三)统筹协调,厘定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关节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找到突破口与关节点。财务工作的关节点很多,比如纵向来看,财务数据按照部门细分是什么情况,按照人均是什么情况;个案是什么情况,不同分类是什么情况;横向来看,人均经费与全县人均财税收入是什么关系,与其他部门相比是什么情况,每年增长率是多少。在比较中进行分析,才能凸显数据价值,找到问题的节点。找到问题的节点,才能对症下药,采取得力措施,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真正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