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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人口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应急演练的通知
来源:区安监局   2012-07-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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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区人民政府定于 7 6 (星期五)上午在望岳路街道办事处举行火灾事故应急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时间:

1、应急预演定于 7 5 下午300

2、正式演练定于 7 6 上午800

二、演练地点(集结地点):

望岳路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前

三、参演要求:

1、预演请各参演单位负责人参加,正式演练各参演单位必须按照演练方案要求派人派车参加;

2、正式演练时各乡、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文体局分管安全的副职 7 6 上午8时到望岳路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前观摩;

3、各参演单位要统一本单位参演人员的着装;

4、区应急办、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要邀请市级主管部门到现场指导工作。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