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11/2026-2368014
  • 统一登记号:YYLDR-2026-01002
  • 发布机构: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6-03-11
  • 信息时效期:2031-03-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楼政办发〔2026〕3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岳阳楼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岳阳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03-24
浏览量:1 | | | |

YYLDR-2026-01002

 

 

 

 

 

岳楼政办发〔20263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改岳阳楼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对《岳阳楼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岳楼政办发〔20258文件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将第一章总则中第四条区财政局职责段落中,“以及建设项目的预算评审、重大和较大工程变更造价审查、督促结算评审、竣工财务决算,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修改为“加强对项目单位自主实施最高投标限价、结算、决算的财会监督,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二)将第二章计划管理中第五条区发改局职责段落中“收集全区下一年度需要使用财政安排资金建设的项目,收集齐后与财政进行会商确定下一年度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项目(见附件1),项目确定后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报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为“收集全区下一年度需要使用财政安排资金建设的项目,收集齐后与财政进行会商确定下一年度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项目(见附件1),项目报经区人民政府审定通过后,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三)将第二章计划管理中第五条需要增补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见附件2),先经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并按程序向人大提交增补项目纳入年度的审议。”修改为“经批准的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应当严格执行,需增补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见附件2),由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四)将第七章预算评审中第十五条“投资总额在4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类项目······需进行评审。”整段修改为“(一)本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其中:工程总额在60万元(含)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含服务)40万元(含)以上。(二)本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含信息化运维),其中:以货物为准的信息化项目工程总额在40万元(含)以上,以服务为主的信息化项目工程总额在50万元(含)以上。(三)单项总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与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以上三类均需进行财政预算评审。”

(五)将第七章预算评审中第十五条中两处“财政投资评审”,改为“财政评审”;拟将第七章预算评审中第十五条中“为规范项目管理,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报分管区长、常务副区长、区长审批后方可使用。”后面单列段落“预算评审结果作为项目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重要依据,不作为项目单位招投标、政府采购、结算和决算的依据。”

(六)将第八章招投标(政府采购)中第二十二条删除,条号上移。

(七)将第十章第二十六条(一)一般变更:工程变更额度不超过40万元(不含)且变更金额不超过总合同价······(三)重大变更:工程变更额度在200万元(含)······出具项目变更批复。整段修改为“(一)一般变更:工程变更额度不超过40万元(不含)且变更金额不超过总合同价10%的,经发改、财政等部门对变更事项进行现场查勘并确认后,项目业主单位按程序申报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审批单;(二)较大变更:工程变更额度在4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内的且变更金额不超过总合同价的10%,经发改、财政等部门对变更事项进行现场查勘并确认后,按程序报分管副区长审核、常务副区长、区长审定后,出具项目变更批复,项目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变更补充合同后,由原施工单位组织实施;(三)重大变更:工程变更额度在200万元(含)以上或累计变更金额超过总合同价10%以上的,经发改、财政等部门对变更事项进行现场查勘并确认后,按程序报分管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区长审定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出具项目变更批复,项目业主单位重新履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

(八)将第十章第二十六条“项目业主单位按程序申报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审批单,······需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此段删除。

(九)将第十二章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中第三十一条(整段)修改为“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最长1个月)提交完整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竣工结算文件。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评审机构进行结算评审。”

(十)将第十二章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中第三十三条“报财政局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区财政局出具的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报告作为政府确定投资回报·····”修改为“并自行组织开展决算评审,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财务决算评审报告作为政府确定投资回报·····”

(十一)将第十三章第三十八条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经济服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投资失控的,视情节轻重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按合同约定扣减服务费,依法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修改为“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经济服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投资失控的,依法依规处罚”。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11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