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第一部分 起草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依据多部国家、省级和市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部分 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湖南省省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湘政办发〔2024〕9号)《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26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概算管理的通知>》(岳政办发〔2020〕10号)《岳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领域反铺张浪费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部分 起草过程
根据学习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法律规定,梳理近年来我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情况及相关制度,于3月起草了《办法》初稿。 初稿拟定后,区发改局先后分别向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征集意见和建议,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3月21日召开相关交流会议后,根据与会单位意见修改完善了《岳阳楼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初稿)》,并再次向各相关部门单位征集意见后补充完善,形成《岳阳楼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 区发改局于2025年5月1日,在区数据局网站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从2025年5月1日至5月7日,未收到相关电子邮件、信函等。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完普,数易其稿,最终形成《办法》讨论稿。 根据2025年5月13日,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第50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同意管理办法修改完著后,按程序印发。经岳阳楼区人民政府批准印发,自2025年9月8起实施。
第四部分 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程序规范,依法实施。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各环节依法有序推进。
(二)问题导向,全程管理。针对项目管理问题,实施全过程精准管控,提升服务质量。
(三)职责明晰,失职倒查。责任落实与倒查机制,确保投资管理到位。
第五部分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政府性投资项目,是指在本行政区范围内使用下列资金(或资产资源)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1.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专项资金; 3.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 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政府购买服务付费、补贴、资本金等各项财政资金; 5.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6.其他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或资产。 国家和省、市对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及上级专项资金的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十四个章节,分别从计划管理、立项审批、初设审批、概算管理、预算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施工许可审批、工程变更、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