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楼区环境卫生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岳楼政办函〔2012〕60号)
来源:未知来源   2012-08-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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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政办函〔201260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楼区环境卫生工作考核细则的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岳阳楼区环境卫生工作考核细则》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岳阳楼区环境卫生工作考核细则

 

为全面落实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市委、市政府“五创”提质目标,根据《岳阳楼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考核评比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一)各乡、街道办事处;

(二)各村、社区;

(三)乡、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环卫管理人员;

(四)环卫工人。

二、考核内容

(一)对乡、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的考核。

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经费使用、政令畅通情况;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垃圾收集清运质量;设施设备管理情况。

(二)对环卫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纪律、履职情况。

(三)对环卫工人的考核。工作纪律、工作质量。

三、考核方式

(一)区环卫局每周对各乡、街道办事处考核两次,每次考核按百分制计分(计分采取扣分制,每项分值扣完为止),各单位月得分为当月各次考核得分平均分。

(二)各乡、街道办事处按月对村、社区进行考核。

(三)各乡、街道办事处按月对其环卫站和村、社区环卫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四)各村、社区按月对环卫工人进行考核。

(五)区环卫局每半年度结合各乡、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考核情况,评选出岳阳楼区“环卫之星”。

四、考核标准

(一)对乡、街道办事处、村、社区

1.日常管理

环卫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有专人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资料齐全;经费使用规范,专款专用;按时参加上级会议,按时报送工作资料。

2.道路清扫保洁质量

1)六无:无裸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砖瓦浮土、无污泥秽水、无泼撒食物、无人畜粪便。

2)六净:道路净、漏眼净、墙根净、树窝净、护栏脚净、果皮箱内外净。

3)路面(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沿石和人行道)无花扫、漏扫的现象;路面无渣土;路沿石和人行道无积尘、泥沙。

4)一、二级马路实行19小时保洁制,从5002400,各班次保洁员在责任区域内巡回保洁,确保市容卫生干净整洁。

5)三、四级马路实行16小时保洁,从50021:00,各班次保洁员在责任区域内巡回保洁,确保市容卫生干净整洁。

6)背街小巷实行8小时保洁(清扫保洁时间:730113013:3017:30)。

3.垃圾收集清运

1)垃圾收集点垃圾日产日清;

2)清运完后垃圾点内外环境干净整洁。

4.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辖区基础设施外观完好整洁,使用功能正常。

5.社会监督评价。无领导批评,无新闻媒体曝光,无市民投诉举报。

(二)对环卫管理人员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上路督查着装整齐,不得敞胸、穿拖鞋;仪容整洁;按要求佩戴督查员袖标。

3.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认真履行辖区环境卫生督查职责,按要求做好督查记录。

4.及时制止、纠正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做到用语文明,耐心教育解释,严禁争吵打架行为。

5.自觉接受上级督查人员的监督,不得与上级督查人员发生争吵打架事件。

6.保持通信畅通,接到领导督办通知、市民举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理,处理完毕及时回复。

7.加强业务学习,主动参加业务培训,并定期组织对环卫工人进行培训,开展安全教育。

8.尊重环卫工人,不得恶语训斥或打骂环卫工人。

9.认真做好环卫工人绩效考核工作,严禁随意克扣环卫工人工资。

10.及时掌握环卫工人思想动态,热心帮助解决环卫工人实际困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对环卫工人

1.严格遵守作业时间,按时上岗,准点离岗,并按“上不净下不接”原则做好交接班工作。

2.按要求佩带工作牌、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帽沿向正前方,不得歪戴帽、敞胸或将工作服(工作帽)拿在手中,不得穿拖鞋上岗。

3.提前获悉天气情况,做好雨雪天气情况下的各项准备工作,在雨雪天气下必须穿戴雨衣和标志服,不得打伞作业。

4.爱护和维护好作业工具,不得随意或恶意损坏作业工具。

5.认真做好责任区的清扫保洁工作,作业期间不得坐岗、串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上厕所等)需离岗时,应与邻近保洁员做好交接,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不得在岗上与他人聊天、抽烟、吃零食,不得从事看棋、看牌、做私活等与作业无关的事情。

7.不得向窨井、花坛内扫倒路渣垃圾,不得焚烧树叶及各类杂物。

8.晨扫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居民休息;文明作业,不得与服务对象争吵、打架,不得酗酒滋事。

9.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人代班必须提前报请管理人员同意。

10.自觉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殴打、辱骂管理人员,严禁结党闹事,有问题应向乡、街道办事处环卫站或村、社区反映,严禁越级上访。

五、考核奖惩

(一)对各乡、街道办事处的奖惩

1.区环卫局对各乡、街道办事处月度排名和得分情况报区五创办,作为“五创”工作综合排名重要评分依据。

2.月度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分别给予其环卫站1000元、800元、500元奖励,奖励经费可作为优秀个人奖励经费和工作经费;月度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分别扣除环卫站1000元、800元、500元经费。

(二)对村、社区的奖惩由各乡、街道办事处自行确定。

(三)对个人的奖惩

区政府设立岳阳楼区“环卫之星”奖励基金,经费从市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考评奖励经费中支付。

1.对环卫管理人员的奖惩

1)奖励

所管理路段或个人被省、市检查得到表扬或被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分别给予200元、100元奖励。

实事求是正面反映我区环卫工作稿件被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

乡、街道办事处每月从环卫管理人员中评出1名“环卫之星”,在管理路段城管环卫工作宣传栏张榜公布。

区环卫局每半年从乡、街道办事处月度“环卫之星”中评出半年度岳阳楼区“环卫之星”16名,组织疗养学习。

区环卫局年终从上、下半年度岳阳楼区“环卫之星”中评出本年度岳阳楼区“环卫之星”16名,进行通报表彰,每人奖励500元。

乡、街道办事处月度排名累计三次排名前三位的,乡、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及环卫站站长在个人年终评先、解决干部待遇和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

岳阳楼区“环卫之星”奖励经费和疗养学习费用从岳阳楼区“环卫之星”奖励基金中开支。

2)处罚

违反工作纪律的,每次扣除津补贴50元。

因工作失职,管理路段被省、市、区检查扣分、通报批评、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市民举报的,每次分别扣除津补贴300元、200元、100元、50元;不及时处理媒体曝光、市民举报问题的,每次再扣除津补贴50元。

管理路段环卫工人被扣工资的,管理员扣除等额津补贴。

除扣除津补贴外,当月被扣津补贴一次的,给予批评教育;当月被扣津补贴两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当月被扣津补贴三次的,留岗察看两个月,留岗察看期间被扣津补贴的,给予除名处理,留岗察看期满表现良好的,经本人申请,可撤消留岗察看处理。

乡、街道办事处月度排名连续三次排名后三位的,分管负责人及环卫站站长年终取消个人评先资格,当年不得提拔和重用。

乡、街道办事处全年月度排名连续四次及以上排名后三位的,调整分管负责人的分工,撤换环卫站站长。

2.对环卫工人的奖惩

1)奖励

个人受到市、区领导表扬或被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分别给予100元、50元奖励。

社区每月评出1名“环卫之星”,在责任路段城管环卫工作宣传栏张榜公布。

区环卫局每半年从乡、街道办事处月度“环卫之星”中评出半年度岳阳楼区“环卫之星”16名,组织疗养学习。

区环卫局年终从上、下半年度岳阳楼区“环卫之星”中评出本年度岳阳楼区“环卫之星”16名,进行通报表彰,每人奖励300元。

岳阳楼区“环卫之星”奖励经费和疗养学习费用从岳阳楼区“环卫之星”奖励基金中开支。

2)处罚

工作标准不达标的,每次扣除绩效工资5元。

违反工作纪律的,每次扣除绩效工资10元。

因工作失职,责任路段在上级检查、考评中丢分或被媒体曝光的或有市民举报的,每次扣除责任人绩效工资30元,造成严重影响的予以辞退。

除扣除绩效工资外,当月被扣绩效工资一次的,给予批评教育;当月被扣绩效工资两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当月被扣绩效工资三次的,留岗察看两个月,留岗察看期间被扣绩效工资的,给予辞退处理,留岗察看期满表现良好的,经本人申请,可撤消留岗察看处理。

 

附件:各乡、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考核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