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规划管理的通知(岳楼政发〔2010〕7号)
来源:未知来源   2010-08-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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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LDR-2010-00003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规划管理的通

 

  岳楼政发〔20107 

 

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以下简称临港新区)总体规划已经岳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总规划面积69平方公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临港新区规划管理通告如下:

一、临港新区总体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不得擅自变更。

二、临港新区总体规划控制范围内,原则上不办理迁入户口和分立户口手续,如确有需要,需经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三、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住宅、杂屋、牲畜房、工具房和硬化晒坪等建筑物或设施。

四、临港新区总体规划控制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套取征地补偿费用为目的改变原有土地现状:

1.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或特种经济作物,如经济林、苗木、果树、果苗、花卉等;不得搭建各类生产大棚。

2.不得开挖鱼池、山塘和新建农村水利设施、硬化砂化农村道路等。

五、凡在临港新区总体规划范围内擅自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按违法建筑无偿拆除;在土地征收时,擅自翻新建筑物的翻新部分及改变土地现状的改变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六、凡在临港新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市政府《关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岳政告〔200810号)要求主动自行关停。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查处,情节特别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欢迎群众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举报核实,将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并为其保守秘密。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