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遵照《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 市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和任务,围绕大局,结合岳阳楼区实际,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2、贯彻执行全回总工会、省总工会、市总工会和区工会代表大会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3、对有关职工利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订。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监督检查《工会法》、《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
5、受区政府委托,承担全国、全省、全市劳模的推荐、管理和区劳模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
6、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7、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