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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政法委是区委主管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统一全区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全区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法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监督全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
5、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指导和管理区整顿铁路治安办公室的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8、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对各乡、街道办事处分管政法副书记的任免提出意见。
9、组织查处全区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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