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办事程序


依据岳政发[1999]35号文件。
(一)参保程序
1、来医保中心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领取单位或个人投保表,并按要求填写清晰,不得涂改。
3、对单位或个人按投保表进行配置、照相,核发《医疗保险手册》、《医疗保险病历本》。
4、将投保单位或个人资料进入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如果是单位投保则打印一份员工信息花名册。
5、个人帐户IC卡由于须全市统一至厦门制作,所须时间为120天。
6、个人帐户划拨比例按年龄段分为三类,45岁以下(含45岁)划拨比例为0.7%,46岁以上到退休前的为1.2%,退休人员为3.4%。
(二)异动情况办理程序
1、参保单位填报单位或个人情况异动表(异动表一式两份,申报单位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方才有效)。
2、由中心个人帐户经办人,进入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按填表情况变更单位或个人情况。
3、个人帐户IC卡挂失需要参保人单位证明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除国家规定节假日外,参保单位经办人可在任一时间来医保中心办理单位或个人帐户的相关事项(须供电及计算机网络系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