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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和家庭病床办理程序
依据岳市劳[2000]38号和岳市医保[2000]09号文件。
(一)基本条件
参保病人符合下列条件,经批准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特殊病种门诊和家庭病床范围。
1、患特殊病种目录所列疾病;
2、门诊治疗适合于病程较长,需连续治疗或长期服药的参保病人;
3、家庭病床适合于符合住院条件,参保人行动不便自愿申请家庭病床的。
( 二)审批程序
1、参保人持单位介绍信、《医疗保险手册》和《医疗保险病历本》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科(办)申请。
2、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科(办)指定专科医师对病人进行详细诊察后,在《医疗保险病历本》中记载参保人的一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及检验结果,专科情况、诊断与诊断依据,以及参保人住院的原始病历及有关资料。
3、凡诊断符合特殊病种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医师要提出治疗方案及用药范围,并经科主任(或副主任医生以上人员)签字盖章。
4、参保人将有关材料一并报送区医保中心审批并提出定点意愿,医保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参保人的意愿指定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审批时间及报销程序
1、每个星期三办理特殊病种的门诊及家庭病床的手续。
2、费用报销采取后付制,先由参保病人用现金支付医药费。
3、患者须持审批表到医保中心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科(办)办理有关手续,即可就医购药或到定点药店购药。
4、特殊病种的诊治病人中报销审批表中规定的病种用药,超出规定范围和《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用药,其费用自负。
5、门诊的检查费用仅限病症患者做CT等检查(只限一项)半年报销一次,其它疾病的检查费一律不予报销。
6、报帐时要带医保手册、医保病历本(每次就诊必须要经主治医师在医保病历上作好病情和用药记录),医保处方(处方一定要书写清楚)和有效发票等有关资料,以备审核。
7、报销时间:尿毒症和癌症化、放疗患者的费用,从办理审批手续之日起两个月,来医保中心报一次(月底的最后一个星期)。其它特殊病种的门诊和家庭病床费用报销为办理审批手续之日起第六个月和十二个月)月底最后一个星期)来医保中心报销。
8、特殊病种的门诊和家庭病床的用药必须严格执行《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用药,每次就诊用药不得超过一个月量。
9、特殊病种的门诊和家庭病床审批表在一年内有效。
10、在办理特殊病种的门诊和家庭病床的治疗这一年内,每住院一次自付比例提高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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