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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劳动工作程序
1、企业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资产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理。
2、企业召开职工大会。
①向职工通报企业现有状况,公布企业债权债务情况。
②向职工宣布企业的改制方案,征求职工意见,将企业改制方案在职工中进行投票表决,将表决的情况予以记录。
3、将改制方案报政府部门批准。
区直企业的改制方案报区政府批准,乡(场)办事处所属企业报乡政府或办事处工委批准。
4、将企业改制方案、职大会表决情况、政府部门批示、职工名册报区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①由区劳动行政部门就业培训与养老保险股核定职工身份,由工资福利股核定职工工龄,并将核定的职工工龄在厂区范围内张榜公布;由区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站核定职工改制前养老保险金的交纳数额。
②拟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协议中明确企业改制的依据,改制采用的方式,职工安置费的确定,职工养老保险金的截止期限,后期养老保险金的缴纳方法,协议的落款中要有改制单位的(签)章,主管部门盖章及职工本人的(签)章。
③报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与法规股,加盖鉴证印章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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