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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工作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工作程序如下:
1、确定工伤认定的受理范围:岳阳楼区范围内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2、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即个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报告;事故单位意见、单位营业执照、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伤残(职业病)的诊断书;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书)。
3、调查取证,提出书面报告,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工伤决定,特殊情况的延长至三十日。
4、工伤认定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5、当事人对工伤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区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在90日内向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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