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办岗位职责

一、人才办主任职责
主持本办全面工作,具体分管本办人事代理部和档案管理工作。
1、负责作好全办人员政治思想工作和人事安排。
2、负责制定年度或季度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半年工作和年终总结。
3、负责本办财务开支审核审批。
4、协调本办和有关部门及局有关股室的业务衔接。
5、主持召开内务工作会议。
6、布置、督察本办各业务部室工作的进度及完成情况。
7、出席局党组扩大会议或局务会。
8、负责审定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整改,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转正定级等业务的报批或确认。
9、负责审定人事代理人员的户口迁入(出)报批。
10、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才办副主任职责
协调主任工作,具体分管人才培训与人才交流工作。
1、负责贯彻落实人事培训工作政策法规,制定全区人事培训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各类人才交流会的筹备工作。
3、协调培训工作与本局各职能股室的业务联系。
4、负责草拟培训辅导班的收费标准和聘请教师工作的发放方案并报批。
5、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印鉴管理,办理领证,验印手续。
6、负责各类培训班的试卷(含卡)保管及考试安排。
7、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才培训部职责
1、负责通知培训单位的学员和报名工作。
2、负责教室现场管理和学员考核。
3、负责全区人事培训教材、证书的订购和保管、发放工作。
4、负责人才培训部应培、参培人员数据录入管理,各类考试成绩登记及公布,并将结业登记表送档案室存入个人档案。
5、负责培训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计算机机房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7、负责计算机培训的业务指导工作。
8、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事代理部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人事代理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利用多种形式,努力拓宽人事代理领域,完善服务手段。
2、具体办理人事代理人员(含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工资整改、调资、社保等有关档案手续。
3、及时组织代理人员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考试。
4、负责办理人才流动人员的调动、入户,转正工作。
5、负责人才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将代理人员工资整改,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等办理结果记入档案。
6、负责统计应收、未收档案保管费的数据,通知代理人员及时交纳人事代理服务费。
7、负责档案接收、转移、密封等工作。
8、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人才交流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业务部门人才开发、人才交流和政策及文件,为开展职能工作掌握政策依据。
2、增强服务意识,热情接待,并做好业务政策宣传。
3、对求职人员和招聘单位及时作好登记,以便交流会及时联系等。
4、作好信息反馈,加强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联系。
5、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杜绝乱收费。
六、报帐员职责
1、负责本办与核算中心的业务衔接。
2、负责本办各部市的现金收费并开具票据。
3、负责领取保管各类收费票据。
4、负责办理本办的报帐、转帐手续。
5、负责采购本办的日常办公用品和实物登记、保管。
6、负责本办的考勤登记,日常卫生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7、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档案员管理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
3、对各部门送交的人事档案及材料,认真登记,及时归档,做到万无一失。
4、负责收集管理全区职工人事档案,对其进行保管、整理及鉴定。
5、忠于职守、确保档案载体和档案机密的完整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