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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⑴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的配套法规。
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采取多种适当的形式对全区范围内各类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工资执行情况、工时及休假情况、劳动安全卫生情况、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情况、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三金”征缴和福利等方面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对各类违法情况进行整改,对严重违法情况现象则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⑶负责各类用工对象劳动合同的鉴证,完成对用人单位的定期监察发证工作,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各种违法的案件举报。
⑷配合各职能股室在企业中开展劳动工作情况检查,并督促完善和落实。
⑸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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