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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1、围绕科技兴区的战略,努力促进科技与经济和社会的紧密结合,研究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把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全区经济发展,建设富强文明的新型城区,提高全区科技创新的能力。
3、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发挥科技经费的作用,切实抓好全区科技项目的立项、认定、申报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对全区防震减负进行组织领导。
4、制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制订优惠政策扶持发展全区民营科技企业,使民营科技企业成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的重点。
5、贯彻实施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负责组织参与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专家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的科技管理工作。
6、承办市科技局、区委、区政府以及其他上级单位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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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局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与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关心下级。
3、组织局党组会议,对全局的重大事件作出正确的决策。制订全局工作制度,规范干部职工廉政行为。
4、督查局里日常工作,对贯彻、执行党和各级部门有关科技政策、法规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进行督查。
5、牢固树立科技兴区的战略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促进科技与经济和社会的紧密结合,研究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6、切实抓好各股室的工作,严格把好财务工作审批制度,控制不必要的开支。
7、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归口管理和使用好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切实增加科技投入。
三、副局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指示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已,廉政勤政。
3、严格执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上、工作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与局长行动协调,步调一致。
4、在局长有外出办事或派出学习时,副局长代替局长,主持局里全面工作,遇到重大事项必须以书面材料向局长汇报。
5、副局长必须要求业务精通,好学上进,关心下属,对分管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调全局的政务和日常工作,组织全局的各项会议,对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随时向分管的领导汇报,做领导的好帮手、好参谋。发挥办公室与领导之间的桥梁作用。
2、负责调研、起草文件和有关材料,搞好文件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及信访、接待、保密、提案的办理,科技宣传工作。
3、负责制订科技政策、法规,组织制订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搞好科技政策法规的实施和执行,及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5、对机关的环境卫生及后勤工作的日常管理。
6、协助局领导做好各项工作,督促局里的工作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五、综合计划成果股职责
1、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各项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年度计划。
2、提出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
3、做好全区科技项目的立项、认定、申报、推荐与管理工作。
4、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管理,组织实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5、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推荐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科技统计工作。
6、研究制订全市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7、对科技成果进行登记、评价、鉴定、推广、奖励、保密。
8、负责国家、省、市区科技奖的申报与推荐工作。
9、组织、指导全区重大科技成果推广活动。
10、负责全区专利的申报实施工作。
六、技术市场和社会发展股职责
1、负责科技兴贸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技术交易中心贯彻执行合同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示范。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
3、组织指导全区科技兴区、创建科技先进城区工作,研究制订科技兴农和科技扶贫的政策与措施,推进新农业科技革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示范。
4、负责组织科技示范乡镇创建与评选。推荐选拔科技人才,指导和实施科技扶贫工作。
七、地震办职责
1、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技术咨询活动。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宣传防震减灾知识,作好防震减灾的协调工作。
2、研究科技引导和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推动社会发展的工作规划,组织实施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减灾防灾、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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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领导组织
成立岳阳楼区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开云任组长,徐家骐、涂德勇任副组长,李春生、蔡建辉为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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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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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办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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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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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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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程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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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申报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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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工、农业、医药卫生、社会发展、民营科技企业项目的立项、认定、申报推荐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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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划成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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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报的项目立项情况在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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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三项经费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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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区安排的科技三项经费及申报省市项目所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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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综合计划成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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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属科技项目经费安排方案事前进行公布,征求意见,无异议,在填好经费申报书和合同后一个月内安排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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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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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情报、信息、科技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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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技术市场和社会发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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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区科技企业来局咨询的科技情报、信息能答复的应马上回复,一时不能回复的,应在一个星期内回复。对科技培训的时间、内容,事前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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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合作、交流、项目论证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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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进行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专家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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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综合计划成果、技术市场和社会发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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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技合作交流事前进行论证审定,并予以公布。
对组织的专家情况进行公布,确保评审工作的公证、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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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法律法规的实施、科技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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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宣传实施“一法两条例”,对执行科技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加强对企贸机构,招标、评估等中介组织的执法管理,增强公民的科技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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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局所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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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组织二次科技“一法两条例”的宣传活动。
每年组织2—3次对所管辖的企贸机构、招标评估等中介组织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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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投诉
举报电话:8245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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