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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检察院于1996年9月份正式成立,该院由岳阳市原南区检察院与郊区检察院合并组成,地址在岳阳楼区螺丝港。1999年元月,院址搬迁至岳阳市金鹗东路。占地面积18亩,有八层办公大楼一栋,4600平方米,六层家属楼四栋,11000平方米,篮球场一个,并建有绿化花园区。各办公室配置空调共30台,有各种车辆10台,技术装备8台(套)。在院党组的领导下,通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1999年我院被评为全市“双文明建设模范单位”。2000年度,又被评为全省“五好”检察院、市级“园林式单位”。控申接待室被命名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院现有干警95人,其中在职干警82人,离退休干部9人;退线4人;党员75人,团员5人。在职干警中,有副处级干部2人,正科级干部18人,副科级干部22人,科员43人,职工3人。8名院领导中,检察长1人(现任检察长彭新文),副检察长3人,其他党组成员4人。内设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渎职犯罪侦查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警务科、纪检监察室、政工科、办公室十一个机构。
1999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5起87人,其中大要案58起68人, 占立案总数的72%,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436万元。共审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854起1443人,审查起诉664起1003人。通过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通知书及追捕、追诉建议书,使128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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