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岳阳市岳阳楼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考评办法
来源:区厂地协作局工业园   2013-06-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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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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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办发[2013]6

 

 

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办公室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及垂直管理单位:

   2013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办公室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61 4

 

2013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考评办法

 

为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有力推进“四三六”重点工程实施,根据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岳楼办发(2009)7号)、《关于印发<岳阳楼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四化六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楼政办函(2012) 4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1.16个乡、街道办事处。

2.区直相关单位(41个):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总工会、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交通建设局、农林畜牧水产局、水利农机局、商务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商旅游局、司法局、信访局、史志档案局、禁违办、人口和计生局、移民局、机关事务局、残联、厂地协作局、爱卫办、安监局、文体新局、粮食局、城管局、征收安置局、环卫局、经管局、人防办、工业园、能源局、金融办、统计局、临港新区岳阳楼区工作部、洞庭新城岳阳楼区工作部。

3.垂直管理单位(9个):岳阳楼公安分局、房产分局、国土资源分局、工商分局、规划分局、环保分局、信用联社、国税局、地税局。

二、考评内容

岳楼办发(2009)7号文件,全区“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安排意见,区委、区政府“四三六”重点工程关于法制环境、政务环境、纪律保障等相关内容。

三、考评原则

考评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分明的原则,做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四、考评方式

实行千分制考评,采取日常考评、专项考评、集中考评和社会考评等方式进行。其中日常考评200分,专项考评100分,集中考评500分,社会考评200分。

(一)日常考评(200分)

由区优化办负责,主要考核以下两个方面:

1.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情况。对区优化办转办的效能投诉没有及时调查处理回复或回复处理不到位的,每次扣20分;

2.区优化办直接交办任务完成情况。交办的工作任务没有落实、回复的每次扣20分,回复不及时或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每次扣10分。

(二)专项考评(100分)

由区优化办牵头组织对全区“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安排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量化计分。

(三)集中考评(500分)

由区委、区政府派出考评组于12月初对各被考评单位进行集中考评,考评组由区优化办牵头组织,从区直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评步骤如下:

1.书面汇报。各被考评单位向考评组提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考评组根据汇报材料进行核实。

2.指标考评。考评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被考评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逐项进行评分(考评计分细则见附件)。

(四)社会考评(200分)

1.根据区政府12345公众服务热线办公室提供的我区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行政效能方面投诉举报件数量及转交办理情况,进行考评量化计分。(100分)

2.结合政风行风评议、述职述廉评议、重要岗位效能监督情况,进行考评量化计分。(50分)

3.根据区优化办开展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网上测评情况,进行考评量化计分。(50分)

五、结果运用

区优化办将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别按考评得分高低排出三个档次。第一档次为优秀单位,综合得分不低于900分;第二档次为合格单位,综合得分在700分(含700分)到900分之间;第三档次为不合格单位,综合得分低于700分。考评结果经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审核后,作为岳阳楼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的计分依据。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单位按得分从高到低评选3个先进单位,在第二年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单位且排名最后三位的,实行黄牌警告,并取消该单位当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的评先资格,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其年度个人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被黄牌警告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六、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区优化办负责考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被考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领导,认真对照相关文件和本考评办法开展工作,确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2013年乡、街道办事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集中考评计分细则

            2.2013年区直相关单位及垂直管理单位优化经济    发展环境工作集中考评计分细则

 附件1

 2013年乡、街道办事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工作集中考评计分细则

500分)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策制度执行情况(150分)

1.实行乡、街道办事处与企业和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当地派出所认真实行警企联系制度,积极配合全区开展企业和重点项目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及时协调企业和所在地之间的矛盾纠纷,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6 0分)。未落实制度的扣3 0分,不积极配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扣3 0分。

2.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按要求规范运转,50%的村(社区)完成便民服务点建设(6 0分)。未按要求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扣3 0分,未按要求规范运转的扣2 0分,未按要求完成便民服务点建设任务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3.积极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30)。对出现的问题不整改的扣3 0分,未及时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扣20分。

二、机关效能建设情况(220分)

4.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所列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区政府督查室的整改意见、区效能办的整改意见或监察建议(6 0分)。发现一起未落实的扣3 0分,扣完为止。

5.全面开展乡(街道)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并在岳阳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 0分)。未按要求建立制度的扣5 0分,未公示的扣20分。

6.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 22号)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依托便民服务中心(点)开展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并及时更新公开内容(5 0分)。未公开的扣5 0分,不及时更新公开内容的扣20分。

7.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岳阳楼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楼办发(2012) 24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帐,强力。拆除违法建设,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设(6 0分)。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2 0分。

三、查究问责工作情况(130分)

8.加强区政府“1 2 34 5”公众服务热线和区效能办、区优化办交办的投诉件的处理(40分)。未按要求办理交办件的,出现一起扣2 0分;投诉问题查证属实尚不构成立案的,每件扣20分。本项扣分不受本项分值限制。

9.坚决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40分)。对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不查处或不上报区优化办的,每发现一起扣2 0分;由区纪委监察局发现并查处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每件扣30分;自办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每件加30分。本项扣分、加分不受本项分值限制。

10.严肃查处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相关的典型案件(30分)。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资料不全的扣1 0分;对未及时查处相关案件或不上报区优化办的,每发现一起扣2 0分。

11.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和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任务(20)。工作任务未落实的,每件扣2 0分。本项扣分不受本项分值限制。

 附件2

       2013年区直相关单位及垂直管理单位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集中考评计分细则

500分)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策制度执行情况(260分)

1.对本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程序和要求进行梳理,该简化的简化,该取消的取消。对本单位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在岳阳楼区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服务窗口、公示栏等进行公示(40分)。未进行梳理的扣1 0分;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仍在审批的,每项扣2 0分;未按要求公示的扣1 0分。

2.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凡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要尽量减少内设机构之间的流转环节,将本单位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合并,进行集中审批(2 0分)。对项目未进行整合、未进行集中审批的扣2 0分。

3.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行政审批、执法等工作中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问题及“庸懒散慢”现象研究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并开展重点治理(4 0分)。未制定治理工作方案的扣1 0分;未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扣1 0分;未开展行政审批效能监察的扣10分;反映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扣10分。

4.积极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所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30分)。对测评反映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每个扣30分;整改情况没有反馈区优化办或整改资料不全的扣20分。

5.落实企业帮扶推进机制,认真制定对口帮扶项目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书,切实解决企业(项目)所反映的问题(20)。未制定帮扶计划的扣10分;反映问题未及时解决的,每个扣10分。

6.继续推行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宁静日”制、涉企检查备案制、涉企检查项目公示制、“一事不再查’’制等制度(40)。未执行“宁静日”等有关制度的,每项扣10分。

7.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制订具体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示;实施自由裁量行政处罚原则上取法定区间下限,对不适合取下限处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将结果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对情节轻微的无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实行首查免罚制度;严禁变相下达执罚指标、按比例“提成”罚没收入(50分)。未制订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向社会公示的扣20分;未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每次扣1O分;变相下达执罚指标、按比例提成罚没收入的扣20分。此项扣分不受分值限制。

8.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岳阳楼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楼办发[2012] 24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拆除违法建设,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设(20)。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10分。

二、行政效能建设情况(110分)

9.深入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机制和制度,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的目录、制度和流程图(3 0分)。未建立制度或未公开权力目录、制度、流程图的,每项扣10分。

10.围绕规范人、财、物、事等机关内部管理事物和“三重一大”事项,加速机关内部权力运行的信息化管理进程。( 30)。未开展内部权力运行的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扣15分;未将内部权力运行的信息化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或本单位绩效考核的扣15分。

11.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 22)、《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依托岳阳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政务公开平台,深化政务公开、办事公开(30分)。未按要求公开的,每少公开一项扣10分,公开不及时的扣10分,公开内容不全或不真实的扣10分。

12.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和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20)。工作任务未落实的,每件扣10分,扣完为止。

三、查究问责情况(130分)

13.加强区政府“12345”公众服务热线和区效能办、区优化办交办的投诉件的处理(40分)。未按要求办理交办件的,出现一起扣2 0分;投诉问题查证属实尚不构成立案的,每件扣20分。本项扣分不受本项分值限制。

14.坚决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40分)。对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不查处或不上报区优化办的,每发现一起扣2 0分;由区纪委监察局发现并查处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每件扣30分;自办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每件加3 0分。本项扣分、加分不受本项分值限制。

15.严肃查处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相关的典型案件(3 0分)。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资料不全的扣10分;对未及时查处相关案件或不上报区优化办的,每发现一起扣2 0分。

16.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和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任务(20)。工作任务未落实的,每件扣20分。本项扣分不受本项分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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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办公室          2013 6 14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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