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1-01
中心城区全面“禁鸣”违反一次罚款100元
来源:岳阳日报   2016-08-05 15:23
浏览量:1 | | | |

我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即将开始,中心城区禁鸣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指标。岳阳城区机动车禁鸣,是一项几年前就已开展的交通管理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执法难度较大。8月4日上午,市交警支队召开岳阳市中心城区禁鸣媒体通气会,城区交警各大队一线民警研讨禁鸣工作,并宣布即日起至8月31日,再次在中心城区开展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喇叭集中整治行动。

交警将现场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呼吁广大驾驶人多一份道德自律和责任,让禁鸣成为岳阳的新常态,成为岳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个新亮点。

一线交警话鸣笛乱象,小车违规取证难

“2004年新的交通法一出来,我们大队就开始搞禁鸣工作,在路口竖牌子,一再整治,市民这方面的交通意识确实很淡薄,让人头疼。”媒体通气会上,作为第一个发言的一线交警代表,白石岭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夏桂林无奈地说。对于鸣笛乱象难禁,城区各交警大队代表都深有感触。交警岳阳楼区大队副大队长李晏保说,他们管辖着城区主要的商贸区和交通运输区域,在禁鸣工作上也是苦费心思,深入辖区长途客运企业、公交公司等上门宣传,发资料,还曾经在南辅道的公交站台专门进行录音录像,把所有在城区的,除27路、15路两条城乡结合部线路行驶的公交车高音喇叭强制拆除,换成了小喇叭。今年6月份以来,他们大队把这项工作作为中心,共查处了37起城区鸣笛交通违法行为,但查处的全部是允许在城区通行的工程车和长途客运车,私家车取证很难。路面民警听到了鸣笛,但一回头驾驶人的这个动作已经停止了。

同样身处中心城区的南湖大队副大队长张卫兵对私家车取证难也有同感。张卫兵说,他们大队成立5年了,每年都发禁鸣通知,这几年很大的喇叭还是没有了,但私家车的喇叭一直都在。

注意10个重点整治路段,违反一次罚款100元

为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喇叭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市交警支队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在中心城区开展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喇叭集中整治行动。交警各大队将以枫桥湖路、洞庭北路、巴陵路、南湖大道、岳阳大道、青年路、求索路、五里牌路、建湘路、站前路等道路为重点,组织专门警力对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喇叭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为扩大行动效果,每周三为中心城区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喇叭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集中整治期间,各大队除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立固定检查点外,还要设立机动巡逻组,负责流动巡逻查处,强化集中整治行动力度,确保行动效果。

同时,各大队将对辖区所有主干道禁鸣交通标志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禁鸣标志缺失、损坏或不清晰的,及时进行增设或更换。各大队还将在城区各主要路口摆放禁鸣喇叭的提示牌,提示驾驶人遵守禁鸣规定。

对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喇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8项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0条第15项之规定,以“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处100元罚款。 文/图 本报记者 陈丽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