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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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业务办理指南

来源:楼区公安分局 日期:2021-09-10 10:33 字号:【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岳阳楼区的流动人口在向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录入流动人口管理系统满半年后,凭申请凭条到岳阳楼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领取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需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录入三实信息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然后凭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岳阳楼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