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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厂地协作办公室
来源:岳阳楼区编办   2018-09-11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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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厂地协作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决定。

(二)负责驻区厂矿单位、大专院校、市直部门与地方的技术协作工作。

(三)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厂地一体化”和“工业强区”战略,负责协调驻区厂矿单位、大专院校与地方的经济技术协作项目。

(四)负责宣传、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厂地、大专院校的协作优惠政策,为协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广泛征求、收集厂地、大专院校、市直部门各级意见、建议,为区委、区人民政府出台协作新政策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当好参谋,负责协调处理驻区厂矿单位、大专院校与区辖部门和周边乡镇、村及街道、社区居民的矛盾纠纷,维护驻区厂矿单位、大专院校等部门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六)负责涉厂、院、校、驻区单位的情况调研,传递厂、院、校、驻区单位的高层信息,沟通关系,当好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参谋。

(七)严格规范涉厂收费、行政执法管理及工作程序,着力优化驻区厂矿单位、大专院校、驻区单位的发展环境。

(八)建立健全厂、院、校、驻区单位经济技术协作网络,收集信息,为发展楼区经济引进人才、技术、资金和管理办法等。

(九)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