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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岳阳县鹿角码头附近水域存在问题的督办函(岳市安办函〔2014〕42号)的整改回复
来源:市安监局   2014-08-22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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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鹿角码头附近水域挖砂船、运砂船未按要求携带船舶证书、未实施签单发航制度,运砂船严重超载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组建班子。针对鹿角码头附近水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岳阳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集中整顿行动,下发了《关于对我县采区采砂船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岳县砂办〔2014〕17号)的通知,并成立安全检查组。二是全面整改,绝不漏查。岳阳县鹿角码头附近水域属陡砂坡采区,共计九艘采砂船只,均未获市水务局颁发的《河道采砂许可证》。7月31日至8月2日,经检查核定“皖宝盛工999”、“九江采1588”两艘采砂船属于未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船只,并且两艘采砂船船舶证书未随船携带,原因是正被岳阳县地方海事局安排办理船只报批手续中。县砂管局严格按照《岳阳市岳阳县陡砂坡和金盆港采区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合同》,督促岳阳市灏东砂石有限公司按要求选定38艘采砂船的报批工作,现38艘采砂船只申报审批程序已经完毕,目前已有22艘采砂船只已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余下采砂船只的《河道采砂许可证》正在办理中。三是认真清查,以点带面。检查组对“湘岳阳货1549”、“湘岳阳货1266”、“湘岳阳货1128”、“湘岳1719”、“湘岳阳货1911”等运砂船主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和教育,要求其以后不超载,严格做到“六不发航”。同时,县砂管局派出专人对以上船只进行监控。四是加强现场监管,杜绝安全隐患。岳阳县政府决定更换现有趸船、采购一艘大型趸船,以趸船为中心,24小时监控检查运输船只甲板上水等严重超载行为。县砂管局抽派9名签单发航员常驻9艘采砂船上进行旁站监管,采砂船均已装监控系统,一旦发现有违规采砂行为将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