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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应急响应与救援简明工作程序的意见
来源:市安监局   2013-12-03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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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培训测中心:

    为迅速有效处险,减少事故灾害影响,根据《岳阳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将局机关各科室(含执法支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培训测中心,下同)参与应急响应与救援的简要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规范。

    一、各科室在应急响应与救援中的相关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及时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批示,做好有关信息反馈;

    2、做好车辆调度、后勤保障等;

    3、做好上级来人的接待工作。

    (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组织、指导直接监管行业的事故救援工作,参与、指导综合监管行业较大及以上事故及涉险事故的救援工作;

    2、做好全市安全生产综合预案和本部门预案的启动、响应及救援工作结束后的总结工作;

    3、组织、指导拟定并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4、根据事故救援情况,及时调动专家、救援队伍和物质装备参与救援;

    5、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和对外发布工作。

    (三)协调科

    1、做好事故信息接报工作,与省局信息中心、局有关科室及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安监局保持密切联系;

    2、调度事故救援情况,编写事故快报,及时做好信息反馈;

    3、指导、参与综合监管行业的事故救援工作。

    (四)各专业科室

    1、指导、参与直接监管行业事故救援工作;

    2、组织、指导开展现场救援的危险性分析,参与、指导拟定并实施现场救援方案;

    3、协助组织专家、队伍和应急资源。

    二、组织、参与、指导事故现场处置的责任分工

    (一)直接监管行业的事故救援

    1、发生一般事故或一般涉险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现场抢险救援,市局相关监管科室和应急中心负责指导现场救援,分管应急工作的局领导视情况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2、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的,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组织现场救援,市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局领导带领应急中心和相关监管科室参与、指导现场救援。需要启动市级部门预案,由局长带领分管应急工作和相关业务工作的局领导及相关人员组织、参与现场救援。

    (二)综合监管行业的事故

    1、发生一般事故或涉险事故的,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及市直行业部门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协调科参与、指导现场救援,分管协调科的局领导视情况赴现场指导救援。

2、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涉险事故的,分管协调科的局领导带领协调科和应急中心赶赴现场参与、指导救援;需要启动市级部门预案的,由局长带领分管协调和应急工作的局领导及相关人员组织、参与现场救援。

(三)特殊情况规定

1、对直接监管行业的事故救援,如分管应急工作的局领导因公或请假外出,由分管相应业务监管的局领导带队救援。

2、对综合监管行业的事故救援,如分管协调的局领导因公或请假外出,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局领导带队救援。

3、上述情况如分管应急工作和业务监管的局领导为同一人,或均外出,由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带队救援。

4、节假日安排值班的,由当值局领导带队救援。

    三、有关名称说明

    (一)直接监管行业是指安监系统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及冶金、建材等八大行业监管领域的行业。

    (二)综合监管行业是指除上述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安监系统依法实施综合监管。

    (三)较大涉险事故是指: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

    4、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

    5、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

    6、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