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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安全
来源:岳阳市卫生局   2006-11-03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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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行为名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非法采集血液的;

(2)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3)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2、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

3、执法对策及违法行为:现场调查

4、执法主体:岳阳市卫生局

5、执法程序: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6、执法内容:血液安全

7、法律救济:无

8、联系单位:岳阳市卫生局法监科

9、办公(办事)地址:岳阳市东茅岭路46号

10、联系人:周砺宏

11、联系电话:0730-2988731

12、关键词:血液安全

责任编辑: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