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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东昇利龙包装泡沫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包装泡沫箱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7-10-1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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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东昇利龙包装泡沫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包装泡沫箱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7年10月13日,我局拟批准《岳阳东昇利龙包装泡沫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包装泡沫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东昇利龙包装泡沫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包装泡沫箱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

建设单位

岳阳东昇利龙包装泡沫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3500m2,项目以外购EPS聚苯乙烯为主要原料,经检验、混配、发泡、熟化、成型、冷却烘干等工序生产可发性聚苯乙烯(EPS)泡沫箱。产品方案为年产红酒泡沫包装箱120万只,蔬菜泡沫包装箱180万只,水产泡沫包装箱和其他泡沫包装箱各150万只。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条产品生产线及储存、办公区和循环水池等,供水供电、给排水等设施均依托云溪工业园。蒸汽来源于华能电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全密闭设备,规范操作,加强车间通风,确保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发泡、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UV光解法装置处理,经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冷却工序产生的冷却废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蒸汽冷凝水经收集作为冷却补充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云溪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发泡机、成型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固废暂存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的产品、边脚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防设施正常运转,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制订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火灾风险防范措施,配备相应应急处置物资,避免因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