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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来源:市民政局   2014-01-06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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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政科

地址:岳阳市求索西路346号   电话:0730-8870235

事项名称

办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简要办事程序

 

申报材料

1、户主的书面申请报告:家庭基本情况、申请低保的理由等;

2、户主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抚、扶养关系的,提供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7、系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文书;

9、审批管理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资料。

审批条件

1、持当地农业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

2、《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

承诺时限

在收到基层完整申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审批手续。

收费说明

 

收费依据

 

关键词

民政 社会救助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