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20
关于做好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质监局   2014-09-2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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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要求,继续做好2014年度我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局应高度重视能源计量工作,对各自辖区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认真检查,对企业涉及用能的计量器具督促进行强制检定。

  二、年初省发改委将“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552家重点用能单位调整为537家,省局据此对今年重点用能单位审查范围相应调整,我市有62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根据国家“十二五”期间完成属地内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任务目标,截止2014年底前,各市州至少应完成三分之二数量企业的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我市今年要完成40家企业的审查工作。工作任务重,时间短,各县市局应尽快督促企业开展资料上报,以便及时安排审查。

  四、对年耗能10万吨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审查由市局先报省局同意后实施,10万吨以下的由市局安排专家及县市局相关人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开展审查。审查组对企业完成现场审查后,及时将审查资料汇总、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市局存档。省局将不再核发《湖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合格认可证书》。

   五、审查单位安排:岳阳市12家;临湘市10家;岳阳县10家;汨罗市6家;华容县2家。各县市局在8月底前将各自辖区企业情况上报市局计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