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20
关于印发《纠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质监局   2014-05-0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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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根据《岳阳市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岳群组发[2014]9号)和《中共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印发<深入开展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市质监党组函〔2014〕2号)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就岳阳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关于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结合、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紧紧围绕影响和制约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摸底排查,扎实推进整治,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坚决纠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改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作风,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查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1.纠正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不依法处理,以罚代管的问题。

2.纠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不规范的问题。

(二)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针对一些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事故,坚决遏制事故。

1.打击取缔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的特种设备。

(1)非承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使用;

(2)未经许可制造、安装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

(3)未经许可充装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

(4)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投入使用的锅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2.严肃查处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违章行为。

(1)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未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检验。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上岗作业。

(3)未按规定对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致使设备带病运行。

(4)充装超过使用年限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或者未按规定对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破坏性处理。

(5)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杂二甲醚。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切实解决部分县市区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纠正部分县市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不健全、不落实,部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切实解决瞒报、谎报事故的问题,解决事故调查超时限、相关单位不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批复、事故责任人逍遥法外的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责任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制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格责任追究和目标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驻点督导和领导包干负责制。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由各县市区质监局负责人带队驻点包干、攻坚克难。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格问责。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尤其要从重处罚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严肃查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表彰奖励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三)从严实施行政许可。把服务群众与严格准入结合起来,既要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又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定期对行政许可证照进行清理。

(四)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切实加大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执法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威胁群众生命安全健康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重点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公开处理结果,强化震慑作用。

(五)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四不两直”,在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的同时,以明查暗访的方式加大专项督查、综合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通报和督促解决一批重大隐患和难点问题。

(六)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企业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等工作制度,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乡镇建设,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四风”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工作动态,公布举报电话。发动从业人员和全社会举报监督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形成浓厚的群防群治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2014年5月2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质监局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以专题文件、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发动,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统筹协调,营造工作氛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支持参与“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自觉性。

(二)集中整治问题(2014年7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质监局要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各县市区质监局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在5月30日前报市局特设科,市局将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对集中整治中出现的反面典型将进行公开曝光。

 (三)评估总结和巩固成果(2014年9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质监局对照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评估验收报告8月底前上报市局特设科。对如何深入持久地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专项整治成果固化为制度。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认真的“回头看”,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责令“补火”。同时,要结合实际制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着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是中央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检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市局成立纠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市局局长蒋跃进任组长,市局副局长胡力平任副组长,市局特设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有效推进。各县市区质监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

(三)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整治实效。各县市区质监局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的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受主义、奢糜之风”,大力弘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作风,出实招、出硬招、办实事、见实效。要通过专项整治的开展,切实纠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行业不正之风,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市局将由局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的督查组,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打分,打分情况纳入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要严明工作纪律,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服从统一安排,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市局将予以通报、约谈或者问责。

(五)注重典型示范,巩固整治成果。要注意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明显的,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对工作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甚至顶风非法违法生产、搞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的,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各县市区质监局要按照本方案的统一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方案、工作进展及总结。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沟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