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20
关于印发《开展2014年民用“四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质监局   2014-04-28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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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民用四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民用四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胡力平 

成员:周    贾若森  彭晓星      李时彬

      周劲松  赵飞龙  段卫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计量科。

二、监督检查目标与分工 

    按照方案安排时间,各单位对各自负责区域内的民用“四表”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摸清使用和管理现状,加强对在用民用“四表”的计量监督,重点查处民用“四表”未经首次检定就安装使用的违法行为。此次监督检查由市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及数据。

三、 监督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4日至5月31日)。各县市(区)局对民用“四表”检定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重点对电业局、自来水公司及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摸清现有档案,建立并完善民用“四表”强制检定管理档案,于5月31日前形成本地区民用“四表”检定现状调查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1)并上报市局计量科。

    (二)监督检查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一是对本地区在用民用“四表”进行抽查(每个县市区按照不少于5个小区的数量进行抽查),检查在用民用“四表”是否存在未经首次检定或者首次检定不合格就安装使用、是否存在使用周期到期未轮换、是否存在利用民用“四表”进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存在问题的有关单位,应责令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计量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稽查机构依法处理。

    (三)整改复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对存在问题的有关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理。市局对各县市区局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总结汇报阶段(8月16日至8月25日)。对本地区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按照《通知》的要求写出工作总结(含民用“四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见附件2)。

    四、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及时部署。此次监督检查是质监部门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计量器具管理,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和依法自主管理意识,全面规范提升民生计量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市区局要加大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主动要求有关部门协同行动,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摸清底数,建档备案。民用四表涉及千家万户,点多面广,数量巨大,各县市区局要抓紧时间组织对辖区内民用四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摸清辖区内在用民用四表数量、首次检定数量、2013-2014年新增首检数量、计量检定授权等情况,建立和完善民用四表强制检定管理档案,在规定日期内形成本地区民用四表检定现状情况报告。

    (三)加强协调,强化宣传。要做好对检查工作的宣传和引导,通过召开会议、走访等形式,将此次监督检查的有关文件、法律依据、检查活动安排、检查工作目的等向有关单位进行充分说明。检查中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检查工作的实施,同时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市局计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