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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商务局关于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调查和思考
来源:岳阳市商务局   2014-06-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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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周琦副市长带领市政府办、商务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我市城区和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农贸市场进行了全方位的摸底、调查和分类,在调查过程中,听取了相关单位的情况汇报,到实地进行了察看,并召开了座谈会。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农贸市场的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农贸市场21个,其中城区8个,乡镇13个,农贸市场的总面积约21480平方米,,共有摊位1238个,2013年交易额6.626亿元,带动5500多人就业。

按农贸市场大小和建设改造标准分三类,一类市场6个,城区长安、五里、长河市场(农贸区)、今年计划建设和标准化改造的忠防镇汀畈农贸市场、羊楼司镇农贸市场、桃林镇清泉农贸市场,这6个农贸市场分别在2013年和计划在2014年建设改造,面积在1200平方以上,建设和改造标准较高,基本达到了湖南省城区和乡镇示范性农贸市场标准。二类市场10个,城区金河市场、城西农贸市场、三角坪农贸市场、大市场农贸区、黄盖镇团山农贸市场、白羊田镇农贸市场、长塘镇农贸市场、詹桥镇农贸市场、桃矿办事处渔潭农贸市场、桃林镇万安农贸市场,面积在800-1200平方左右,硬件设施一般,能基本满足居民生活需求,2013年标准化改造了白羊田、黄盖镇团山农贸市场,其他市场没有进行标准化改造。三类市场5个,江南镇农贸市场、聂市镇古镇农贸市场、源潭镇农贸市场、定湖镇农贸市场、城区南正街农贸市场,面积在700平方米以下,面积较小,硬件设施较差,应重新迁址规划建设或标准化改造。

按农贸市场产权分,国有性质6个,城区4家,由原市工商局牵头承建,1999年工商局和市场建设管理中心分离时由市场建设管理中心接管,桃矿办事处和黄盖镇的农贸市场,由办事处和镇政府出资建设,产权性质上属国有。集体性质9个,城区的金河市场、城西市场、忠防镇汀畈农贸市场、桃林镇清泉市场、长塘镇、白羊田镇、聂市镇、定湖镇农贸市场产权属社区居委会所有,城区三角坪农贸市场由三角坪居民小组建设管理,产权属居民小组。个体民营6个,城区南正街农贸市场、桃林镇万安农贸市场、羊楼司镇、江南镇、詹桥镇、源潭镇农贸市场五个市场属个体私营。全市21个乡镇中除城区乡镇外,还有儒溪镇、坦渡乡、横铺乡、乘风乡四个乡镇没有建农贸市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些年来,各级政府加大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力度,特别是省政府实施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三年计划,推进了我市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建设。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硬件设施简陋。除了新建和改造的农贸市场外,大部分农市场建设标准比较低,还是比较简陋的棚架式、摊担式,大都建于九十年代以前,这些市场内的设施陈旧落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市场综合功能不完善,卫生条件和购物环境很差,缺乏与鲜活即食商品流通相适应的通风、采光、保鲜、卫生等配套设施。除城区少数市场有检验检测设施外,切大多数农贸市场没有检验检测、安全监控中心和电子显示屏,无法保证农产品的食品安全。

2、资金投入不足。一是国家项目资金较少。去年我市标准化改造农贸市场4个,每个市场项目资金25万元,而我市4个市场投入改造资金800多万元,资金缺口较大。二是地方财政配套有限。我市财政是一个吃饭财政,需要财政支持的各项建设很多,对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维修资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2013年市政府从价格调节基金中拿出了102万元用于城区长安、长河农贸市场改造配套。三是经营管理者没有后续资金来源。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者收益主要靠收门面摊位的租金,以及少量的卫生费、管理费,用以发放人员工资和迫在眉睫的维护,没有过多的资金进行市场维修改造。四是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难。由于农贸市场建设的投入大、回报慢、效益低,难以吸引到社会投资。

3、改造项目有限。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三年计划是2013年-2015年,2013年我市改造了4个,2014年进入改造项目笼子3个,2015年拟进入项目笼子3个,总共只有10个农贸市场进入了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的项目笼子,我市有21个农贸市场,还有11个未纳入改造范围,现在我市城区和乡镇没有改造的农贸市场设施陈旧,不能满足居民需求,急需进行标准化改造,但改造计划有限,不能满足要求。

4、马路市场仍然存在。由于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我市还没有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特别是城东区目前只有一个农贸市场和一个小型菜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我市仍然存在“划地为市、占街为场”的马路市场的现象。

三、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是市长的“菜蓝子”工程、民生工程,为此,我们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农贸市场作为一个微利行业,投资大,收益低,回收期长,市政府要将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作为具有公益性质的项目和民生工程,将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纳入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纳入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纳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纳入满意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议市政府实施后续三年农贸市场改造计划,延续中央、省政府农贸市场改造的好政策,将对未纳入省政府三年改造计划的农贸市场,拟由财政整合资金,对农贸市场改造实行以奖代投,在后续三年完成我市所有市场改造任务,加快农贸市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

二、科学规划,推进城乡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市政府要将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纳入商业网点规划重点内容,纳入区域详规,纳入房地产开发公建项目,与城市开发和小城镇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按居住区地段每1-2KM服务半径设置一处农贸市场,服务人口为2-4万左右,在住宅开发建设的同时,同步建设农贸市场。商务、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共同落实湘政发〔2013〕30号文件关于“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政策规定,确保居民生活必备商业网点不得低于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的50%”的要求。鼓励各类经营主体进入社区,设立综合性社区商业中心、菜市场(店)、便利店、早餐店、药店、家政服务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等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商业网点。

三、积极尝试,加快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试点。采取规划引领,政府主导,财政支持,因地制宜,探索推进的方式,加快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试点。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要起到推进地方的经济发展,百姓受益的目的,突出“公益”二字,要惠及百姓,市场要起到保供应,稳物价作用,在特殊时期发挥应急保障能力,在确保食品安全方面做到既安全又放心。市政府出台优惠政策予以支持,商务、国土、规划、建设、发改等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形成合力,采取有效的模式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

四、加强管理,建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由市政府统一宏观管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商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农贸市场网点规范,组织实施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制定行业管理规范,指导行业自律;工商、农业、质监等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实施监管,包括证照、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管,督促市场投资和经营业主加强对市场的具体管理;城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外部的市容环境监管;市场建设中心等业主负责具体管理,按照“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市场投资和经营业主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市场的物业、治安、卫生、消防、秩序、食品质量、设施维护等方面的具体管理。


 


 


 

2014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