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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2017-12-0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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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财社指〔2017〕52号

        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7〕54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17年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万元,支出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属于就业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各级财政、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湘财社〔2016〕28号、湘财社〔2015〕35号文件规定列支资金,不得用于办公用房建设、职工宿舍建设、购置交通工具、“三公”经费、发放人员津贴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和贴息等支出。

 

附件:岳阳市2017年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9日                    

岳财社指〔2017〕52号岳阳市2017年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第一批)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