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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博物馆综合馆和公共空间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09-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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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洞庭湖博物馆综合馆和公共空间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6]2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洞庭湖博物馆,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洞庭湖博物馆综合馆和公共空间工程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岳阳市君山区濠河村

  2.3建设规模:第二层综合馆层高6.6m ,面积约12948.2m2,第一层及地下室公共空间共计约9755m2,其中第一层层高10m,公共空间约4957.4m2,地下室层高5.4m,公共部分面积约4002m2,项目投资估算: 14970万元。公共装修范围见附件。

  2.4项目建设期:计划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2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6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各展区展陈方案设计,创意策展、施工图设计;展示空间、公共区域及管理配套用房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对内容设计方案的优化;展柜定制及安装;场景、雕塑、艺术品、模型等全部展项设计与制作、安装及调试;辅助展品;多媒体展项设计与实施(包含但不限于多媒体展项、查询系统、多点触摸信息平台等);灯光照明系统设计与施工;全馆导览与VI系统设计制作;部分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具体内容以设计完成后经过审批确认的图纸及相关说明要求为准。

  2.7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建筑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①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两项资质同时具备)或②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三项资质同时具备);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5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3.6湖南省外建筑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如无法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则需提供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省外建筑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技术负责人除外),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参照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件和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 交纳时间:2017年11月13日12:00止,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ㄍ侗耆吮匦氚炖砗螩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7年11月14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万家丽南路与黄谷路交汇处东南角,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南省环保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正对面])。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洞庭湖博物馆

  联 系 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13907300181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大厦1401-1409室

  联   系   人:王先生、刘女士

  电        话:13548979196或0731-85160666

  传        真:0731-85161719

  网        址:www.hxgl31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