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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3洞庭湖大桥至岳阳东站公路前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发改委法规科   2017-08-3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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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岳阳市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G353洞庭湖大桥至岳阳东站公路前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工程咨询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G353洞庭湖大桥至岳阳东站公路前期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岳阳市城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岳阳市境内,路线起于岳阳市洞庭湖大桥,途径城陵矶、芭蕉湖、G107到达终点金凤桥路与柳家畈路交叉口,全长约为16.145km,资金来源为省定额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总投资为10.5亿元。其中第一标段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编制费用约为40.6万元、第二标段为防洪评价报告编制,编制费用约为24.5万元、第三标段为环境影响评价及生态影响评价编制,编制费用约为71.96万元、第四标段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基本农田补划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费用为32.4万元

2.4招标范围:第一标段通过招标择优确定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负责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具体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负责评审和通过评审后的成果文件提交、后续的相关服务及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批文等;第二标段通过招标择优确定本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负责本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范围为完成本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负责评审和通过评审后的成果文件提交、后续的相关服务及协助办理防洪评价报告的相关批文等;第三标段通过招标择优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生态影响评价编制单位;负责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生态影响评价编制,具体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生态影响评价的编制、负责评审和通过评审后的成果文件提交、后续的相关服务及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生态影响评价的批文等;第四标段通过招标择优确定本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基本农田补划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负责本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基本农田补划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具体范围为完成本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基本农田补划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的编制、负责评审和通过评审后的成果文件提交、后续的相关服务及办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基本农田补划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的批文等;

2.5编制工期要求:第一标段30 天(日历日)、第二标段30天(日历日)、第三标段90天(日历日)、第四标段90天(日历日)

2.6质量要求:合格,以通过专家评审为评判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需具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相应经验、技术条件和能力,且具备良好的信誉;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需提供投标人社保登记证;

5、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第二标段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需具有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的相应经验、技术条件和能力,且具备良好的信誉;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文或水利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需提供投标人社保登记证;

5、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第三标段环境影响评价及生态影响评价编制项目: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登记在本单位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需提供投标人社保登记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第四标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基本农田补划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土地规划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需提供投标人社保登记证;

5、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投一个标段,重复报名无效。

4、评标办法: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长令第18号)等法律法规,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定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人民币捌仟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 肆仟元整、第三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第四标段人民币陆仟元整由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年9月20日上午12:00时前(含)(北京时间)(以到账为准),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5.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1日至9月4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形式发布。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时间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投标人。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答疑由各投标人以书面的方式提问,招标代理机构在质疑截止后统一收集,形成答疑纪要后采用书面的方式发放给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9时,地点为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1507305076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0730—311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