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新冠疫苗接种点6月3日至6月30日期间,暂停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集中开展第二剂新冠疫苗接种。已完成新冠灭活疫苗第一剂且≥21天或重组亚单位新冠疫苗第一剂且≥28天的接种对象,凭新冠疫苗接种凭证,按照接种点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进行第二剂新冠疫苗接种。(来源: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