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至12日,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以被告人谈某某为首要分子的45人电信网络集团诈骗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自2015年3月起, 被告人谈某某在湖北武汉先后成立以其为实际控制人的三家“电子商务公司”,2017年9月起,该诈骗集团采取网络招聘等方式吸收数百名员工,由“公司”统一提供工作手机、微信账号、话术剧本培训销售人员,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诈骗模式,被告人谈某某购进由其自己命名的“田氏补肾方套餐”,由专人负责将产品介绍二维码、销售员微信号经广告商通过百度推广等网站网页向外发布虚构、夸大药效的广告;同时利用手机软件伪刷聊天、红包、转账等虚假朋友圈内容,诱使被害人相信该补肾产品效果。自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25日,该犯罪集团采取上述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共骗取被害人4134人次,诈骗金额987.06万元。公诉机关还指控,2016年10月至12月,被告人谈某某伙同胡某某(在逃)等人采取冒充专家、虚构购买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可以退款但需要垫付货款等手段,反复骗取被害人陈某现金9.63万元。
法庭上,审判长分别向谈某某等45名被告及其辩护人告知了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以及相关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控辩双方对上述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围绕定罪量刑、适用法律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部分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社会群众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区新闻中心 李婷 区人民法院 梅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