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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5至6月份全区重大项目建设与项目服务工作督查通报
来源:区政府督查室   2014-07-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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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期(总第 154期)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4年7月16

 

 

关于2014年5至6月份全区重大项目建设

与项目服务工作督查通报

 

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7月1日至4日,区政府办牵头组织区政府督查室、区重点办、区纪委优化办、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交建局等部门对2014年5至6月份全区49个重大项目建设与项目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基本情况 

1.内部管理规范。日常管理方面。绝大部分项目部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征地拆迁业务知识学习测试并将征收流程、工作制度、职责分工等上墙,严格做好项目部每日考勤登记、征拆进度更新;第一批财政性投资项目全部审计并帐移交至区经建投统一管理,避免了多部门多头审批状态。如东茅岭商业街南辅道片区旧改、三眼桥街道办公楼南侧旧改、马壕污水处理厂、向阳水岸周边旧改组织协调方面。各项目部强化组织管理,精简班子,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及时化解征拆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做到尽量将矛盾控制在项目部,避免矛盾升级。如中和华庭、洛王新区土地收储、木鱼山北路和九家垄路、中心城区保障房等。

2.推进措施有力。前期阶段项目绝大部分项目报批手续进展有序,资料完善,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成效。如九华山片区综合整治胥家桥路及胥家桥片区开发建设、蒙华铁路原中闽电机厂及朱家嘴地段旧改、屈大附中旧改、冷水铺卢家组安置房。征拆腾地阶段项目各项目部强力推进征收拆迁工作,积极沟通协调,化解征拆矛盾临湖公路楼区段杭瑞高速、中和华庭、王家河1080亩土地收储及虎形山路磨子山周边土地收储、原东方红小学及周边旧改、琵琶王立交桥东南角旧改。工程建设项目绝大部分项目部避开雨季不利天气加快工程进度,优化建设施工环境,及时处理“三强”现象。如老垅坡保障房、洛王东路安全饮用水奇家社区工程岳阳新天地。竣工验收项目环南湖截污管网黄梅港污水厂已完成管涵用地和羊角山用地前期工作。依法腾地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如临湖公路楼区段、巴陵橡胶厂及周边旧改、岳城农贸市场旧改李烨等均获省高院、市法院批准进入强拆程序。

二、存在的问题       

督查发现,重大项目建设与服务工作仍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内部管理方面

一是少数单位和项目部仍未按照岳楼政办发〔2013〕3号文件规定,严格按正常程序报备,抽调聘用人员与租车未报区监察局备案,临聘人员工资与补助核准不一,如洞庭新城工作部古井社区柴家组旧改南侧低洼旧改等;二是仍有少数项目部的账务未及时移交至区经建投,如白杨山安置房,蔡家安置房,陶家畈保障性住房;三是有个别项目部在发放补助同时,违规发放会议费补助,如洛王城中村棚改。

   (二)工作进度方面

    1.前期阶段项目。部分项目手续办理缓慢。一是部分项目部重视不够,规划、用地、报建手续资料达不到要求,如芭蕉湖保障房、钢球厂及周边地段旧改;二是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项目部报批材料指导不够,使相关审批工作难度增大三是部分项目涉及范围广,前期工作程序复杂,如芭蕉湖保障房、蔡家安置房由于省国土厅手续未批复导致相关工作不能如期完成;屈大附中旧改两年来未完成李冬保、柳亦平摸底,未达成协议签订意向。国大地段旧改未签订垫资协议。东茅岭商业步行街南辅道片区旧改未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进场评估。

2.征拆腾地阶段项目。征收拆迁安置情况复杂,征收补偿标准与被拆迁户要求相差甚远,各类诉求繁多,短期内不能达成共识。如市司法局及周边旧改司法局片区剩余6户,高山坡剩余3栋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剩余1户冯方应房屋征收久拖不决,未采取有力措施。陶家畈保障房审计并帐虽完成但未按时办理移交手续遗留问题未解决,旧的征收拆迁未开展,并出现了复种现象洛王新区土地收储未完成剩余24栋房屋拆迁。长动安置点未完成土地“三费”到位工作,征地协议未签订,半年来项目部管理混乱王家河流域综合治理洛王社区大桥组余寿移的遗留问题近两年仍未解决,三办鲤鱼嘴剩余1栋协议未签订。琵琶王立交桥东南角旧改A块地最后1栋房屋(童发强)的征收拆迁工作难以进行。古井社区柴家组旧改由于马爱莲的房屋拆迁久拖不决,导致土地无法挂牌,国土、规划手续均无法办理,安置工作无法启动。德胜北路蛋禽市场地段旧改未完成水磨石三厂的拆迁部分小产权及门面的征收拆迁中仅完成3户。七中片区旧改未完成集体土地一栋5户,国有土地6户拆迁。古井社区青年中路南侧低洼地段旧改未完成国土手续办理和土地挂拍。市轻工机械厂及周边地段旧改未完成项目宗地规划指标调整,无法招拍挂。洞庭新城未完成栋湖小区颜氏燃烧器厂北栋楼拆迁。巴陵橡胶厂及周边旧改因6户公租房未拆迁,导致居民多次上访,无法进行宗地建筑垃圾清运工程建设。

3.工程建设阶段项目。胥家桥安置房由于雨天影响,施工进度被迫滞后,未完成二期高层部分基础施工及小高层正负零工程。洛王城中村棚改省、市检查多次批评施工缓慢,仍未完成110KV地埋式进出线迁移工作。木鱼山北路、九家垅路整体施工较快,但因进口未完成郑政和、郑政元房屋拆迁,严重影响工程施工

4.竣工验收阶段项目。局部建设环境仍然恶劣,严重阻碍工程施工,损坏地方形象,破坏建设环境,打击投资信心。如白杨山安置房发生阻工现象20余天,导致未完成围墙、驳岸、挡土墙、院内消防通道修建及院内道路路面沥青铺设工作。环南湖截污管网工程因补偿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最后800米未通过郭镇乡集镇,导致整个工程不能如期竣工。

(三)其他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紧缺。胥家桥安置房安置费、过渡费严重滞后,建设资金压力较大,建设速度放缓;胥家桥路及胥家桥片区开发建设道路征拆资金未落实;临湖公路楼区G107段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一直未开工。钢球厂地段周边旧改虽已与被拆迁户签订协议,但补偿款一直未到位。

2.个案问题亟待解决项目前期工作滞后、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鑫源安置小区由于多方原因,鑫源加油站改扩建项目行业审批工作延误近3年时间,土地报批手续被迫中断,安置小区修建性规划方案已上报,但未完成修规评审批复和规划用地许可证办理;易家路建设及沿线土地收储由于未确定招商引资投资建设模式,导致项目一直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工作要求

1.加大推进力度一是加大项目工作的投入力度,保证项目工作的质量和深度。二是各级有关部门要努力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为项目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三是各项目部要加强工作力度,克服畏难心理,积极努力地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和沟通。

2.开展专项调度。对项目存在的重点突出问题按照类别和所涉及的部门单位开展专项调度,建立项目协调工作机制,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化解征拆矛盾。按照省、市新调整的征地补偿标准,重点突破一些征地拆迁之后的项目,尽快落实征拆资金,做好征拆安置补偿、调差调概等工作。建立完善的征地拆迁工作考核机制,强化项目部工作人员及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要依据实际情况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耐心解释相关政策,妥善处理矛盾。

4.持续优化环境。针对建设环境恶劣的地方,开展项目建设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完善政法单位负责人联项目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提前介入、司法调解、非诉强拆、集中整治等工作措施,严厉打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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