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6-19
关于五月份河(湖)长制工作的督查通报
来源:区政府督查室   2018-06-14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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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督查(通报)

第八期(总第252期)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6月12日

关于五月份河(湖)长制工作的督查通报

根据岳阳楼区河长制工作要求,按照区政府领导的指示,6月6日至7日,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河长办就2018年5月份河(湖)制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领导重视,机构人员到位。各街道(乡、工作组)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出台了文件制度,成立了由书记任第一河长,主任任河长,分管副职任办公室主任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服务新港区工作组、吕办、城办、三办等街道制度齐全,工作落实规范。

2.河长尽责,整治成效明显。奇办、洞办、望办、王办、三办、城办、枫办、服务新港区工作组等街道第一河长、河长按要求开展了巡河,巡河记录规范。郭镇乡、吕办等对巡河APP系统进行了试运行,及时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洞庭湖洞办段、东风湖枫办段,吉家湖城办段、羊角山河奇办段等岸线周边环境卫生较好。特别是洞办、奇办严格落实《总河长令》,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洞庭湖七里山段、羊角山奇办段及吉家湖清淤渠等河段整改工作,整治成效明显。

3.宣传有效,信息报送及时。各街道(乡、工作组)分利用电子屏、横幅、标语等形式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服务新港区工作组、郭镇乡、王办、三办、楼办等联合辖区学校(幼儿园)开展一系列小手牵大手活动,强化学生及家长环保意识。特是吕办组织开展的“小手牵大手、共护母亲湖”活动被《湖南日报》专题报道。经统计,5月份共报送信息27条,信息报送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吕办(7条)、枫办(3条)、三办(3条),其中省级媒体采用4条(其中《湖南水利》采用2条),市级媒体采用2条。

二、主要问题

1.巡河台账资料不规范。督查发现,吕办、洛办等街道第一河长没有巡河记录,郭镇乡河长巡河没有台帐资料。延寿寺村河长巡河记录表每页都有涂改。桃花山社区河长只有1次完整巡河台帐资料,其它3次有照片无巡河记录。王家河社区河长第2周巡河记录表上未签名,照片模糊。栖凤亭社区河长只2次巡河台帐资料,长虹路社区河长巡河记录表未签名。九华山社区河长巡河记录表未签字,汴河社区河长巡河地点未注明。

2.常态化保洁不到位。现场发现,郭镇黄梅港沿线杂草较多,石板堰-滨湖港水面有少量漂浮物,王家河鲤鱼嘴溢流口附近有少量垃圾,东风湖望办段、楼办段岸线有少量垃圾。

3.宣传工作有待提高。督查发现,部分街道(乡)“六进”宣传工作力度不够。郭镇乡、奇办、望办、洛办等街道(乡)无“六进”宣传工作方案,洛办仅有望岳小学一张LED电子显示屏图片,望办图片资料未附文字说明,服务新港区工作组河长公示牌被人为破坏。

4.部门联动协作不够。一方面区直相关部门河湖治理资源未有效整合,区城管、环卫、交建、农林水务、环保等部门联动不够。另一方面与市直部门对接联动不够。我区范围内中央省属企业(华能、华粮、岳纸、岳港等)沿湖涉水管理责权不明晰,已征收移交管理的棚改项目涉及的河湖岸线管理存在漏洞,已明确市直单位管理的问题(如花果畈垃圾场沉淀池溢流、中富渔场管理、南湖水域管理等)对接欠主动。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规范巡河制度。各街道(乡、工作组)第一河长、河长都要落实巡河制度,并利用手机APP开展巡河,每月巡河至少3次,即每旬巡河至少一次。社区(村)级河长每周开展巡河,按照求落实记录、图片、河长本人及其他巡河人员签字等,并分类整理巡河资料台帐。特别是要清楚体现巡河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影像资料要附文字记录。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街道(乡、工作)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广告牌、横幅标语等形式,辖区企业、单位、学校等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居民知晓度、参与率,形成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3.进一步强化联动协作。区河长办要主动收集街道(乡、工作组)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市河长办汇报,落实市区联动、区间协作。区直各相关单位要向河长制工作倾斜人员力量,配合街道(乡、工作组)落实整改。切实开展水环境执法工作,各街道(乡、工作组)要督促落实社区(村)河湖长制工作,统筹人员力量,及时完成相关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