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优化办   2020-03-1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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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岳优办发〔2020〕1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岳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岳阳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印发


 

岳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新的战略部署以及省市相关要求,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公平化、法治化、便利化为导向,以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以“放管服”改革为主抓手,切实提升统筹水平、强化基础保障、加强协调联动、优化体制机制、强化问题整改、突出改革创新,进一步减流程、压时限、降成本、强监管、优服务,积极打造审批更少、机制更活、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的营商环境,确保我市营商环境保持全省先进,形成具有吸引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营商环境高地,助力岳阳经济社会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推动政策落实

1.贯彻落实《条例》。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条例》学习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准备把握《条例》有关规定,指导工作开展。全面清理涉及营商环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有关制度文件主要内容与《条例》相抵触的,应予以废止;个别条款与《条例》不一致的,应当进行修订;清理废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金支持等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的限制或排斥条件,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2.制定政策措施。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出台关于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信贷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3.全面开展评价。进一步健全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继续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让评价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全面客观反映各级各部门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工作成效,确保我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保持全省先进行列。

(二)推进行政效能提升

1、推动效能提质提速。建立健全智能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行政效能监管体系,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应用管理,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实时在线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常态化、标准化汇聚;进一步完善红黄牌预警纠错机制,强化时效监管,促进公共服务事项平均法定办理时间提速率和承诺办理时间提速率稳步上升。

2、实现数据互联共通。打破“数据壁垒”,打通“信息孤岛”,建成健全全市一体化的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部门间数据实时共享和互认。不断提高全程网办的比例,聚焦水电气、工程领域、不动产登记、纳税、社会事务等企业群众关注高的高频事项,借助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拓展全程网上一站式办理的覆盖范围。

3、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不断取消、归并、压缩审批环节,持续深化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加强对工程领域的协调服务,规范中介服务。建立健全帮(代)办服务制度,实现企业“只进一张门、只进一个窗、只找一个人”,变“企业跑”为“代办跑”。以“红黄牌”“好差评”为抓手,强化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实体办事大厅等系统规范运行和使用效能的监管,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

4、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对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进行研究分析,充分对接,对具备条件、可借鉴的改革举措进行推广复制。

(三)加大市场主体保护

1、落实涉企政策。建立涉企政策监督长效机制,对相关涉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持续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进一步打造诚信政府。制定完善涉企政策征求企业家意见、邀请企业家列席座谈会等制度,营造“尊商重商亲商”良好氛围。

2、加强涉企帮扶。为企业提供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加大对企业,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的融资、稳岗、用工等方面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企业融资增信能力,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通过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政府性融担等政府资金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主动监督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

3.减轻企业负担。持续开展减税降费行动,降低企业非税负担。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缴纳部分税种确有困难的,可依法按程序申请相关税种减免或延期缴纳。优化办税流程,推进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升缴纳税费便利度。

(四)加强政企有效沟通

1.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政企工作联系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通过设立企业服务中心、定期开展企业接待日、企业走访等方式,建立与企业的日常沟通和联络,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协调解决企业困难,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规范投诉处理。健全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充分利用12345公共服务热线、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测评点和测评员的监督职能,多渠道收集受理企业投诉建议,建立受理台账,及时交办、限时整改、事后反馈,把企业的每一个投诉建议落到实处。

3.及时发布信息。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作为全市最权威的涉企政策发布、解读、申报平台。集成公开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财产登记、获得电力、跨境贸易、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和办理流程,同时加强解读回应;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深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五)完善监管查处机制

1.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行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提高执法的精准度。

2.推行信用体系监管。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将信用监管的手段嵌入到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中去。建立完善激励和惩戒机制,对长期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要给予宣传、支持和表彰,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实行重点监管。

3.完善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开展涉企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涉企常规检查年度工作计划,并于3月底前报同级优化办备案。综合监督单位要健全检查前备案,同时注重过程跟随和结果追踪,助力优化政府公共服务。

4.加大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效能投诉快速查处制度和调查暗访通报制度。通过调查暗访、群众举报、12345热线受理等,重点对影响机关效能和营商环境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市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优化办,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协调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健全协调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手册对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责任进行了明确,排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分管领导为该指标的指标长,责任科室科长为联络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讲评”,加强对重点指标、重点任务的精准调度,各牵头责任单位在2020年2月29日前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逐项分解落实责任。

3、强化考核评价。在全市设立固定的营商环境监测点,综合监测点情况,发布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报告。启动县市区专项巡视,对巡视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建立完善综合排名、定期通报、末位约谈的考核体系。监测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将按权重折算后计入综合绩效考评。

4、注重宣传推介。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设立专栏,及时发布营商环境相关信息,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推介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提高全市营商环境的知晓度和美誉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建设良好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