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海嘉里(岳阳)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年产蛋白饲料50万吨、植物毛油13.5万吨及环保处理设施提质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8-08-13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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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海嘉里(岳阳)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年产蛋白饲料50万吨、植物毛油13.5万吨及环保处理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经审议,2018年8月13日,我局拟批准《益海嘉里(岳阳)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年产蛋白饲料50万吨、植物毛油13.5万吨及环保处理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益海嘉里(岳阳)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年产蛋白饲料50万吨、植物毛油13.5万吨及环保处理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楼区沿湖大道25号

建设单位

益海嘉里(岳阳)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新增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100万元)依托现有厂房实施改扩建工程,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构筑物,不设毛油精炼工序。主要改扩建内容为:①新建生产设备:新增部分预榨生产线;440m3容量豆皮仓1个;新增喷淋1个喷淋装置液碱储罐;等;②新增辅助设备:新建100万大卡/h的天然气热风炉等;③环保工程改造:新增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0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加药+气浮+SBR。新增集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系统;新增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控系统;新增浸出车间异味及VOC气体处理装置;整合生产区排气筒、新增浸出车间蒸脱废气及豆粕烘干废气处理装置、新增燃煤锅炉废气处理在线监控;升级改造生产车间降噪措施等。其他生产设备、环保设施、公用工程等均依托原有。扩建后现有剥壳车间闲置、设备需委托专业公司拆除。项目建成后,公司生产总规模为:年产饲料蛋白50万吨、植物毛油13.5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严格做好“以新带老”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各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严格按报告表所列原材料进行加工生产,鉴于项目供汽依托现有25t/h的燃煤锅炉,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规定,待华能岳阳电厂南片区供热管网建设一期工程建成投运后,项目须停止使用现有25t/h的燃煤锅炉,改用集中供热或使用天然气锅炉。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现有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二级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东侧水塘;锅炉房软化水回用于道路清洁,锅炉冷凝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脱硫循环水经现有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各生产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锅炉脱硫循环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收集后经扩建后的400t/d的污水处理站(采取调节+加药+气浮+SBR处理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厂区北侧水渠,最终排入吉家湖。

(三)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科学整合现有废气收集及处理排放系统,规范设置25套车间除尘系统,2套车间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一套燃煤锅炉烟气除尘脱硫系统,一套恶臭气体喷淋处理系统,共配套21根排气筒(其中湿气排气筒3根、粉尘排气筒15根、有机废气排气筒2根(其中1根为粉尘和有机废气混合废气)、燃煤锅炉烟囱1根、天然气热风炉排气筒1根、污水处理站恶臭排气筒1根)。加强生产设施及废气处理维护保养管理工作,确保现有车间抽排风系统和废气处理系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车间采取密闭作业,各产尘点含尘废气经旋风或布袋除尘或旋风+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后,分别由15根排气筒外排;浸出车间蒸脱废气经二级冷凝+二级石蜡吸收处理、湿粕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二级冷凝+二级喷淋处理,均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相关标准后,分别由23.7m高排气筒外排;燃煤锅炉烟气经静电除尘+水膜加碱脱硫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后,经45m高烟囱外排,新增烟气处理在线监控装置;;天然气热风炉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做好污水处理站密闭措施,废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由集气装置收集经喷淋除臭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预处理车间新增风机、压胚机等及原产生噪声的风机等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东、南、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强化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置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完善项目现有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加强防雨、防渗、防流失工作,分类堆放固体废物,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原有项目产生的废食用油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综合利用;生物质灰渣经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合格产品、废渣、废活性炭、除尘灰、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加强正已烷、柴油、氢氧化钠、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等全过程管理,正已烷、柴油罐区、液碱存储区、压榨废气喷淋装置及污水处理站恶臭喷淋装置碱罐均规范建设围堰,配套设置应急水罐等,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事故池,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七)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3.978t/a、NH3-N≤0.56t/a、SO2≤57.438t/a、NOx≤33.389t/a、VOCs≤3.81t/a。企业现有排污权总量为:COD≤17.9t/a、SO2≤96.9t/a、NOx≤74t/a。 NH3-N无总量,须通过交易方式获得。其余在项目现有排污权总量范围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