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800万条/年塑料编织袋生产线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8-08-13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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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800万条/年塑料编织袋生产线项目

经审议,2018年8月13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800万条/年塑料编织袋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800万条/年塑料编织袋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长岭村

建设单位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15075.69m2。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4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厂房(包括拉丝、造粒区,圆织区,覆膜、印刷、制袋区以及缝纫区)、办公生活区、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以及给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等。项目生产工艺为:以聚丙烯、聚乙烯、填充料、涂膜料、油性油墨、稀释剂等为主要原料,通过搅拌、熔融拉丝、绕丝圆织、热切印刷/覆膜制袋、缝纫等工序年生产塑料编织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须严格按报告表中所列原材料进行生产,禁止使用再生塑料和废塑料为原料。印刷油墨使用环保型水性油墨。回收造粒工序不得使用沾染油墨的边角料和废塑料制品进行造粒。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完善生产车间废气收集措施和处理设施,拆除原有废气排放装置,完善印刷区现有排气筒高度,配套新建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排放系统,加强车间通风,确保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表5中厂界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相关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拉丝、造粒、覆膜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现有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雨水沟收集排入城市雨水管网。配套建设规模为2m3/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拉丝及造粒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农田,不外排。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完善生产区、污水收集池等区域的防渗、防腐、防漏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厂房西北两侧新建隔音墙,加强对拉丝机、覆膜机、圆织机、搅拌机、造粒机等声源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做好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完善项目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加强防雨、防渗、防腐工作,规范分区、分类堆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并定期清理,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规范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七)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清洁生产,加强生产设备和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废气等污防设施正常运转,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定期监测,制定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加强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的火灾风险防范措施,配备相应应急处置物资,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八)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346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