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岳阳楼加快推进金融产业发展激励政策》修订说明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来源:区金融办   2024-01-08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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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岳阳楼加快推进金融产业发展激励

政策》修订说明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街道(乡)、区直及垂直管理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楼区加快推金融产业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岳楼政办发〔2023〕6号)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第九条  享受本政策的金融机构,需与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入驻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当年不予激励

(一)存在偷税、逃税、抗税、欠税等违反税法规定行为的;

(二)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质量事故等被“一票否决”或发生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三)项目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

(四)企业不符合产业准入政策的

(五)因单位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他依法不予激励的情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