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 、《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276号)等要求,经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此次选聘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共11名。
二、选聘条件
2.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2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参与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识强、热情高;
2.3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法律业务能力强、有一定专业影响力的律师;
2.4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工作职责
3.1参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讨,分析楼区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3.2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等,根据需要参与相关会议并提供法律意见;
3.3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的处理,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和法律意见;
3.4 对重大政府合同、重要政府文件等提供合法性分析意见,根据需要参与文书草拟、审核、修改;
3.5 参与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政府应诉案件的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
3.6 参与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执法监督、执法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人员培训;
3.7根据需要在区政府坐班提供法律服务以及兼职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政府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4.1发布公告、接受报名。根据此公告要求,请报名人员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报名。
4.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可进行询问、调查,重点审查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始终。
4.3综合考察。根据选聘标准和选聘程序,由专家组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4.4集体研究,报请批准。区司法局党组对拟选聘的兼职法律顾问人选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后提交区政府审核批准。
4.5结果公示。区政府批准聘任对象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6签订服务合同,发放聘书。公示期满无影响聘任情形的,与聘任人员签订兼职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举行聘任仪式,并颁发聘书。
五、报名材料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1.兼职法律顾问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律师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4.为楼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计划;
5.个人依法依规提供法律服务的承诺书;
6.未受过相关处分的单位证明、律师未受过行业处分的行业协会证明;
请携带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在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查验。
六、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的人员于2022年9月27日上午10:00前将报名材料送至区司法局二楼201室,超出期限不予受理。
七、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竞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联 系 人:易薇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工农路64号
邮政编码:414000
联系电话:19173088976
监督电话:0730—8224882
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