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月月好职工推选活动(试行)的通知公告
来源:区总工会   2015-11-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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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工发〔2015〕92号

关于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月月好职工

推选活动(试行)的通知

 

全区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工会: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梦·劳动美”时代旋律,传递尊重劳动、体面劳动、关爱劳动、崇尚劳动的正能量,营造“我劳动·我光荣”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自身优势和主人翁精神,全面激发其工作热情和劳动激情,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在“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中勇当主力军、排头兵,经区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的月月好职工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区直各单位工会,乡、街道办事处工会,全区各事业、企业工会,推选主要对象为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

    二、推选时间

  自2016年元月起执行。

 推选内容

1、爱岗敬业好职工。敬业奉献,忠诚履职,争做岗位能手、服务标兵,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营造人心齐、干劲足、肯吃苦、出实绩的工作氛围。

    2、技术革新好职工。热爱科学,崇尚科学,刻苦钻研技术,积极参与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为企业创收增效提供动力,助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3、岗位能手好职工。立足本职,勤练本领,掌握独门绝技,解决技术难题,积极参与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名师带高徒等活动,树立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自觉把个人的价值追求与企业发展目标相结合。

    4、乐于奉献好职工。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积德行善,积极开展和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争做遵纪守法、见义勇为、奉献社会的好职工,弘扬社会正气和时代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家风纯正好职工。孝老爱亲,勤俭持家,牢固树立家国情怀,孝顺父母,育子有方,邻里和睦,团结同事,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领职工群众自觉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6、创新创业好职工。具有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参与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搭建就业创业指导平台,开设职工创客空间,介绍和传授自己的创业成功经验,引导和鼓励职工群众投身经济和社会建设。

7、建功立业好职工。创建佳绩,成就事业,在本工作本岗位中凝心聚力、建功立业,在行业领域中有所建树,取得骄人业绩,激励和引领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潜能,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民生殷实安康、生态文明秀美”的现代美丽幸福楼区贡献力量。

四、组织机构

成立岳阳楼区“中国梦·劳动美”月月好职工推选活动领导小组,区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勇任组长,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余新颖任副组长,陈汨徽、丁湘玉、孙颖、冯远相如为成员,推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总工会经济工作部,由陈汨徽担任办公室主任。

 五、推选名额

    根据推选结果,每月慰问好职工10名,采取区总工会负责人,乡、街道工会主席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一同慰问的方式,慰问金额300--500元/人。

 六、推选程序

    由区直各单位工会,乡、街道工会和各事业、企业工会推荐,根据推选标准,每月10日前向岳阳楼区总工会经济工作部申报,申报对象附个人简历和不少于300字的事迹材料。联系人:陈汨徽,联系电话:0730--8807983,13789003098,电子邮箱:1094132438

 七推选要求

1、提高认识。区直各单位乡、街道办事处,全区各企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中国梦·劳动美”月月好职工推选活动的重要性,广泛性,将其列入议事日程,作出专门部署,确保推选活动有序进行。

2、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充分调动各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中国梦·劳动美”月月好职工推选活动的强大合力。

3、确保实效。要把选过程作为学习宣传、推动工作的过程,通过大力宣传弘扬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要注意把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总结归纳,形成长效机制,把推选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岳阳楼区总工会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