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8日19点45分,湖南梅溪湖建筑有限公司在岳阳楼区巴陵石化丰华有限公司废旧厂房地坪内从事污水管网东风湖第四标段项目前期止水施工作业前进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一起死亡事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阳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湖南梅溪湖建设有限公司污水管网东风湖第四标段“7·28”事件调查组,依法依规开展事件调查工作。事件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岳阳楼区人民政府为成员参加事件调查。
经调查分析认定:湖南梅溪湖建设有限公司污水管网东风湖第四标段“7·28”事件是一起疑似突发疾病导致意外死亡事件,非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经严格审核,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31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岳阳楼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0-862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