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2022年度优秀社会工作者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区民政局   2022-04-08 15:24
浏览量:1 | | | |

为充分调动我区广大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社会工作者队伍当中,促进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发展壮大,推动楼区社会工作持续向好,根据《岳阳楼区推进人才强区建设若干措施》(岳楼发〔2020〕7号)、《岳阳楼区2021-2022年优秀人才(团队)评选奖励工作实施方案》岳楼人才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岳阳楼区属企事业单位(参公单位除外)、社会组织(志愿组织)工作人员或自由职业者、楼区户籍村(居)民中,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慈善事业、家庭服务、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社会工作10年及以上,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在社工服务模式、效果等方面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具有示范带动的社会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评选“优秀社会工作者”5名,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三、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奉献精神,在社会工作领域内业绩突出、公认度高,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心社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对社会工作有较大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二)具有较高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对开展社会工作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从事社会工作十年及以上,持社会工作者证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

四、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楼区优秀社会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组)和评选监督领导小组,由区民政局局长葛静湖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红波、邓立志、李朝辉和总会计师李冬任副组长,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红云同志任监督组组长,李昕同志任监督组副组长。社工股长蒋静任办公室主任,政工股长易芳、监察室郭承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社工股,负责评选日常工作(以下简称评选办)。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3月31日- 4月29日)。按照自愿报名、单位或街道(乡)择优推荐原则,申报人如实填写优秀社会工作者推荐表,并附个人事迹材料、事迹佐证资料。

(二)资格审查(5月3日- 5月16日)。评选组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是否符合申报资格和条件。

(三)联合评审(5月17日)。评选办牵头组织社会工作专家、区委人才办召开会议,实行联合审定,审定结果报区委人才领导小组确定建议入选名单。

(四)社会公示( 5月18日- 5月25日)。对入选人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由评选办及时查证核实。经查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五)表    彰(5月26日)。发放奖金及荣誉证书并通过网络、微信、媒体对获奖优秀社会工作者进行报道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发动宣传。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申报,充分调动广大社会工作者参与热情,扩大社会工作者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报送时间和资料要求:请于2022年 4月29日前将《岳阳楼区优秀社会工作者推荐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社工证(复印件)、个人事迹材料、佐证资料,报送至评选办(含电子版)。

(三)评选办联系人:蒋静,联系电话:18900777017,电子邮箱:yylqsgzz@126.com

附件1:岳阳楼区优秀社会工作者推荐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