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楼政人〔2017〕7号)
来源:岳阳楼区政府办文秘室   2017-09-13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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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政人〔2017〕7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关于袁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楼区委岳楼委干〔2017〕49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袁香同志任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许志霞同志任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岳阳楼区工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杨政同志任岳阳楼区东风湖新区建设工作部部长,免去其岳阳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姚红星同志任岳阳楼区东风湖新区建设工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费新立同志任岳阳楼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玉山同志任岳阳楼区审计局副局长;

袁朝阳同志任岳阳楼区移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匡亦云同志任岳阳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向勇军同志任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徐丰同志任岳阳楼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陶灵敏同志任岳阳楼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兴新同志任岳阳楼区禁违拆违治违督查办公室副主任;

刘洁同志任岳阳楼区公共服务和网格化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鲁明元同志任岳阳楼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文辉同志任岳阳楼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免去其岳阳楼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站长职务;

李克芳同志任岳阳楼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站长,免去其岳阳楼区工伤保险管理站站长职务;

李平平同志任岳阳楼区工伤保险管理站站长;

李为同志任岳阳楼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志勇同志任岳阳楼区东方红小学校长;

陈志明同志任岳阳楼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主任;

易丹同志任岳阳楼区生态能源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佳佳同志任岳阳楼区岳阳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周强同志任岳阳楼区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习文同志任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黎彬彬同志任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千里同志任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青希同志任岳阳楼区洛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戴达人同志岳阳楼区厂地协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包勇同志岳阳楼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旅洋同志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彭可军同志岳阳楼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棣群同志岳阳楼区吕仙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建祥同志岳阳楼区洛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飞跃同志岳阳楼区奇家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陆新龙同志岳阳楼区东茅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露同志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湘裕同志岳阳楼区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潘婷同志岳阳楼区望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波同志岳阳楼区望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