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2017-715610
  • 发布机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2017-05-09 10:34:28.0
  • 公开日期:2017-05-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2017年岳阳楼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来源:区安监局 2017-05-0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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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针,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以防范较大事故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管漏洞,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强基础保障和完善系统治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为主线,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规定;帮助企业建立自我约束内生机制;督促企业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创新监管手段,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监管执法,深化“打非治违”,强化隐患治理,推进专项整治,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全区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努力遏制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面工作情况居全市先进行列;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进一步好转。

三、 工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1、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乡办、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均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分管行业领域的直接责任人。区安委会、各乡、街道办事处和区属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措施,切实解决辖区和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2、全面落实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湘办[2014]29号)文件规定开展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设置检查方案并报区安监局备案,如实填写《党政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记录本》,并保存详实的检查影像资料备查。

3、全面建立安全生产包干责任制。各乡、街道办事处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包干责任制,原则上每个领导干部包干负责1-2家高危企业、5-10家工矿商贸类企业或1-2个社区和区域,对包干区域、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包干责任名单,由乡、街道办事处和监管职能部门以正式文件明确,并报区安监局审查备案。

(二)、完善责任体系

1、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按照“专题研究部署、专人负责推进、专项督查检查、专门考核保障”要求,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把措施要求压实到基层企业。二是建立企业全员责任体系。综合运用行政执法、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督促企业建立全员覆盖的安全责任体系。围绕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推动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隐患自查自纠月报制度,形成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隐患整改不落实追责制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三是以标准化统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启动工贸行业新一轮标准化三年“全覆盖”达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达标率100%。四是加大对企业的督查检查和事故从严查处。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章行为,真正让肇事者和肇事企业付出沉重代价。

2、进一步理顺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和细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建立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3、进一步厘清能级监管责任。一是厘清市、区两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划分安全监管执法边界,进一步全面摸排中央、省、市属驻区企业和改制企业底数,明确监管责任;二是厘清区级层面和乡街层面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辖区内的企业按照从业人数、隐患大小、数量多少,划分等级,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

(三)、深化隐患治理

1、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校车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依法落实乡办“打非”责任,对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继续实行派驻执法。

2、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继续坚持完善重大安全隐患区级挂牌整治机制,推动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不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源头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的隐患台帐,落实整治责任。

3、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在本监管系统内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调集力量集中执法,攻坚克难,形成震慑。既要排查整治非煤矿山、危化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粉尘防爆等重点企业和领域,又要排查整治电力、农业机械、旅游等这些平时关注度不高的薄弱环节和领域,更要加强道路桥梁、燃气管线、地下管道的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建筑、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寄递物流和有限空间场所的安全隐患,严防伤亡事故发生。

4、实施隐患管控措施。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的要求,把隐患当作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事故隐患,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事前问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政令不畅通、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失职渎职行为。

(四)、加强监管执法

1、继续推行计划执法。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编制年度监管执法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监管执法计划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明确监管执法对象、时间、内容、方法、频次和措施,责任分解到岗到人。不同风险类型的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管执法。建立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痕迹化监管,做到监督执法有迹可寻、工作情况有据可查。年度监管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作为事前问责、事故追责的依据。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全面推行计划监管执法的同时,建立对企业和下级部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法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效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每两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高压态势。

2、规范监管执法行为。结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区安委会的要求,精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和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转向法制化轨道。

3、增强监管执法合力。在依法界定部门之间、部门层级之间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的基础上消除监管盲区。部门之间、部门层级之间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增强执法合力。建立政府组织领导、工商部门为主、许可审批部门协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机制,形成"查无打非"合力。

(五)、推进宣传教育

1、强化企业教育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督促企业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和班组长的培训,并严格安全培训监管执法,开展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的专项检查。

2、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推进安全教育“七进”活动,进一步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安全生产月”为重点的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深度合作,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报道和曝光力度。通过各类媒体,每月就国内外当月历史同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和较大典型事故进行回顾和总结分析,提出工作建议,警示全社会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之弦。

3、全面提升安全参与要素的事故应急能力。建立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体系,调动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保险机构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推行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

4、推进示范引领。加强示范乡镇创建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示范标准的要予以通报摘牌。推进示范创建向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村组、示范工地延伸,按照市里的要求,启动安全生产“示范社区”试点工作,制定考核评分细则,遴选出2-3个社区,以点带面,扎实推进。要继续推进相关行业(领域)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平安农机”、“平安校园”等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广安全生产责任险,提高事故和风险防控能力。

(六)、完善督查考核

1、强化日常工作督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督查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评制度。

2、修订完善考核细则。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坚持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坚持过程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强化对党政领导的安全生产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同时继续把安全生产纳入小康社会建设、政府绩效考核、干部监督等重点工作之中。

3、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警示通报、集中约谈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除严肃追究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外,对日常监管不力导致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整顿治理的,即使不出事故,也要严肃问责。

(七)、夯实基层基础。

以街道(乡)为重点,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责任,健全监管机制,保障监管投入,实现区、街道(乡)两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 努力推进安监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增强凝聚力、战斗力。着力优化安监队伍年龄、专业和知识结构以及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大基层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基本理论、法律法规、监管执法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强先进典型培养和宣传,大力弘扬认真负责、雷厉风行、扎根基层、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一支能抵御诱惑、守住职责、严格执法、敢于担当、善抓落实的监管执法队伍。

(八)、推动网格化排查和信息化建设。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事故报告和宣传教育工作职责落实到村(社区)网格中,积极探索和总结安全生产网格化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并予以推广和实施。推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在线动态监管系统建设,推广运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软件,归集各级各部门监管执法信息,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实现安全监管信息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