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2541/2020-1754614
  • 发布机构:区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2020-10-19 13:23:39.0
  • 公开日期:2020-10-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来源: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0-10-19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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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岳楼医保执罪移字〔 2020〕第01号

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

岳阳市审计局于2020年3月在审计岳阳楼区医保局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帐中发现:2019年1月166号凭证中殷超报销的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票面金额34326元,医保基金报销22826.79元;2019年1月174号凭证中姚兵报销的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票面金额19232.16元,医保基金报销12789.39元,由于该两张发票的发票号为同一号码,经税务系统查询,该两张发票的信息与税务信息不相符,系假发票。遂对殷超、姚兵两人近年来的报销凭证进行了检查核实,发现2018年3月3号凭证中姚兵发票金额为16320元,医保基金报销2520元,殷超发票金额为12240元,医保基金报销4320元。经与税务系统核实,两人的报销发票为假发票。参保居民殷超、姚兵涉嫌伪造发票及报账资料骗取医保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移送你局依法查处。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你局如认为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请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本机关,退回有关案卷材料。

附有关材料:

1.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2.涉案物品清单附后

联系人:赵五星        联系电话:13975082626

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 3月 24 日